索引号: | 621026tcz000/20230206-00006 | 发布机构: | 宁县太昌初级中学 |
生效日期: | 2023-0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太昌初级中学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素质教育,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继续接受教育,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章程。
3.保障施教区以内适龄人口接受初中教育,并承担实施义务教育。
4.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生活、劳动、生产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5.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以及国家推行的盲文、手语。
6.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各类课程的整体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对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对已修满义务教育年限但未修完规定课程者,发给肄业证书;对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者,可视情况出具学业证明。
(二)内设机构
宁县太昌初级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内设办公室、党支部、教务处、思政处、后勤处、团委等处室,分别负责学校日常工作运转。核定编制31名(事业编制31名),实有在职职工56名(事业55名,临时工1名),社保移交退休职工22名,遗属供养9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7500071.89元,和上年相比增加46.5%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增加了职工医疗保险、过渡期奖励、单位职工工伤、失业保险等预算。其中:人员支出预算6656515.42元(工资福利支出6656515.42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92797.90元(其中工会经费98544.98元,福利费94252.92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本年度相比去年预算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537.40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172337.66元,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99.74元),卫生健康支出424221.18元。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6656515.42元,同比增加36.1%,主要是人员预算中增加了过渡期奖励、政策性增资、取暖费等因素。按照2022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92797.90元,同比减少0.8%,主要是个别职工调动,职工人数自然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认真落实贯彻《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定了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等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当年无项目预算。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我校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无“三公”经费预算。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345925.58元。其中:通用设备747179元,专用设备162466元,文物及陈列品17500元,图书148279元,家具用具202235元,房屋建筑物8059685.58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28万元,其中:工会经费9.85万元,福利费9.4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十、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校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太昌初级中学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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