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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昌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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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tcz000/20230210-00008 发布机构: 宁县太昌镇中心小学
生效日期: 2023-02-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公开

宁县太昌镇中心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宁县太昌镇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2023-02-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太昌镇中心小学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单位为宁县教育局。

2、单位职责为实施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负责各小学教育工作。

3、发挥监督职能。监督是中心小学对学校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是对学校管理过程的基本环节进行监督。通过教代会工作制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对学校管理进行民主监督,从而实现学校政务、校务、财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对学校常规管理进行监督,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加强以人为本的管理,通过对社会和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师德、教学质量、安全管理等弱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内设机构

太昌镇中心小学为事业编制单位,机构较2022年无增减变动。为独立核算机构,财务隶属关系为二级单位,设置财务主管1名,会计1名,事业编制95人,实有在职99人,执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12918127.8元,和上年相比增加72.1% 。增加其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增加了过渡期奖励、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政策性增资、取暖费等预算。其中:人员支出预算12505211.8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02028.0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3183.8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374815.93元(其中工会经费164537.73元,福利费160278.2元,幼儿生均公用经费50000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本年度相比去年预算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679.55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403183.8元,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495.75元),卫生健康支出734547.62元。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12505211.87元,同比增加75.26%,主要是人员预算中增加了过渡期奖励、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政策性增资、取暖费等因素。按照2022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374815.93元,同比增加6.32%,(主要是工会费、福利费增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非税收入预算1.82万元。其中2050201-学前教育 办公费38100万元(幼儿保育收费收入资金38100元,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入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管理)。

(四)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定了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等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当年无项目预算。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我校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三公”经费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48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工会经费16.45万元,福利费16.03万元。

五、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906713.13元。其中:通用设备938103.41元,专用设备181527元,图书83635.31元,家具用具447938.73元,房屋建筑物9255508.68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九、部门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部门转移支付。

十、国有资本经营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十一、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中心校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宁县太昌镇中心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宁县太昌镇中心小学

2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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