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tcz000/20230517-00016 | 发布机构: | 太昌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05-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太昌镇2023年防汛抗旱责任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全面靠实工作责任,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落实了包组、包户责任人员,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监督电话:0934-6675266
宁县太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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