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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tcz000/20210128-0005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1-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扶贫

甘肃省脱贫攻坚重点政策二十问(简本)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8 浏览次数: 【字体:

1.贫困人口脱贫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指标是“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

具体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共6项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脱贫(2020年贫困人口脱贫验收的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4000元)。

2.贫困村退出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综合因素,共4类11项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

2020年贫困村退出的具体标准是: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产业发展方面,有主导产业、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集体经济收入(2020年当年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基础设施方面,建制村通硬化路、自然村通动力电、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有学上、有村卫生室、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

3.贫困县摘帽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县摘帽以贫困发生率、贫困村退出比例和群众认可度为衡量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摘帽。

2020年贫困县摘帽的具体标准是: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所有贫困村全部退出,群众认可度达到90%以上(由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

4.“义务教育有保障”的标准是什么?教育扶贫的主要支持政策有哪些?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中应该重点关注什么?

答:(1)“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2)教育扶贫相关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①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由财政部门直接资助到校,小学年生均600元,初中年生均800元;100以下小规模学校按100人计算,补助公用经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直接发放到人);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补助标准补助生活费(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人,小学生均每年1000元,初中生均每年1250元)。另,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4类贫困家庭非寄宿制学生(即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50%标准补助。

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全省农村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含县城)适龄学生按照补助标准,由学校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由学校提供供餐服务落实到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计算,学校按标准进行实名制供餐),在省外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保障政策按照学生就读所在地有关政策执行,不影响贫困户、贫困村脱贫退出验收。

③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按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国家对学校予以补助)。学杂费在每学期开学初按照收费标准直接免除,不得先收后退。

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动态调整,原则上按学期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月发放。

⑤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对中职学校13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学费在开学初直接按照标准予以免除。一、二、三年级以外的学生以及短期培训班的学员不得纳入免学费范围,“双重学籍”学生不能享受免学费政策。

⑥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对中职学校12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和检验技术专业以及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农村(不含县城)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双重学籍”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至受助学生手中,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30043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可分为23档,资助标准在每生每年23004300元范围内确定,其中分为2档的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和4300元,分为3档的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3300元和4300元。

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校纳入全省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月发放至符合条件学生手中,博士生每人每年13000元,硕士生每人每年6000元。

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三年开始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5.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内涵是什么?健康扶贫对贫困人口的支持政策主要有哪些?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中应该重点关注什么?

答:(1)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

(2)健康扶贫医疗部分对贫困人口的支持政策主要有:①大病专项救治。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数量增加到30种,省市县三级均设有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按照分级诊疗政策规范有序就医。②慢性病签约服务。为贫困人口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是做好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结核病等四种慢性病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

(3)贫困县要加强医疗卫生人才交流、团队建设、远程医疗和新技术、新业务开展,切实提升贫困县县级医院大病救治、疑难病诊治能力,力争90%以上的常见病、多发病和80%以上的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能够在县域内诊治。疾病救治落实时按照应治尽治、应签尽签的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尊重群众治疗意愿,按照分级诊疗规定,规范有序实施救治。

6.基本医疗有保障医疗部分的脱贫标准有哪些?

答:(1)行政村有达到分类建设标准的村卫生室和合格村医,其中乡镇卫生院所在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常住人口800人以上的行政村卫生室面积达到60平方米,“四室”分开(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不承担预防接种任务的卫生室可不设公共卫生室);常住人口800人以下的行政村有村卫生室(常住人口300人以下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卫生室,加挂牌子);扶贫搬迁后新形成的行政村,尚未重新核定行政区划前,在地方政府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前,可设置临时医疗点。单独设置的行政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联合设置的行政村和临时医疗点有固定的合格乡村医生服务。

(2)乡镇有1所政府办卫生院和合格医生,其中,县级政府所在乡镇可不单独设置乡镇卫生院。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有内(或外、或急诊、或全)科、中医(或民族医)科、药房(或检验、或放射、或超声)等医技科室、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万人以下的乡镇卫生院设立综合性科室。每个卫生院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3)贫困县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靠近或隶属于市级行政区的贫困县,市级公立医院能够满足需要的,可不单独设立县级医院。

7.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基本政策及硬任务有哪些?

答:(1)参保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除参军或处于特殊状态(服刑、失联、死亡等原因)、正在办理参保手续的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新生儿、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资助全落实。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对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城市全额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每人不低于50元的定额资助。

(3)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降低起付线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4)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年度救助限额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实施倾斜政策。

(5)实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按照分级诊疗、异地就医备案等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实施“一站式”结算。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用在村卫生室实现即时结报。

8.“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标准是什么?主要支持政策有哪些?住房安全保障政策落实中应该重点关注什么?

答: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其他有效措施主要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水库移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供养、敬养老院以及长期投亲靠友、租借住安全住房等。

注意事项:一是贫困户主要居住用房是否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或县级住建部门认定,鉴定(认定)的住房安全性等级是什么。二是被鉴定(认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采取何种政策措施保障住房安全。三是贫困户目前有没有长期稳定的安全住房居住。

9.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补助对象有哪些?改造补助标准、面积标准分别是什么?改造方式有哪几种?

答:(1)补助对象重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以外的其他农户(不含“四有人员”)危房改造纳入省级财政补助范围,深度贫困地区的其他农户危房改造可使用中央补助资金。

(2)中央和省级补助标准为,“两州一县”4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2.5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1万元;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4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2.2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0.8万元;其他县区4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2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0.8万元,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在此基础上实施差异化补助。

(3)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方米,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

(4)改造方式主要有:拆除重建、加固改造、政府统建(自筹资金不足和不具备投工投料能力的特困户,可由县市区政府通过差异化补助、统筹整合资金的方式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或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房屋置换(根据群众意愿,可通过置换或长期租赁现有闲置公房、村内闲置农房)。

10.“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是哪些?主要政策有哪些?

答:(1)“十三五”时期,我省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高寒、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主要政策包括:①安置住房面积。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

②交房和搬迁入住标准。一是进行住房质量验收或质量安全鉴定合格。二是室内门窗安装到位、水电入户、地面平整、内墙四白落地等。三是安置点内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基本配套设施齐备并可正常使用。搬迁群众应在拿到住房钥匙后6 个月内搬迁入住,举家外出务工的搬迁家庭,室内至少应已搬入必要的生活用品。

③群众自筹。自筹资金原则上每户不超过1万元或每人不超过3000元,两个标准也可以并行使用。

④拆旧复垦。按照“一户一宅,占新腾旧”的规定,群众搬迁后,旧房拆除,原宅基地应及时复垦或复绿。

⑤后续扶持。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搬迁家庭至少1名法定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攻坚期内,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搬迁后无论脱贫与否,都将继续享受国家各项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兜底保障政策等。进城安置的,将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惠农益贫政策。

11.“农村饮水安全”的定义和评价标准是什么?饮水安全政策落实中应该重点关注什么?

答:(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验收评价的标准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评价指标:①水量,每人每天应不低于20升。②水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结果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农村供水水质规定或相关宽限规定;万人以下集中工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的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为达标;对分散供水工程的用水户,可采用“望、闻、问、尝”等简便方法进行水质现场评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可评价为基本符合要求,有煮沸饮用习惯的用水户可不评价微生物指标。③用水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都可视为用水方便程度达标;牧区可采用简易交通工具评价。④供水保证率,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不低于90%

(2)饮水安全政策落实中应重点关注:①用水方式,自来水、集中供水点、水窖或其他储水设备,小电井、引泉、大口井等均是符合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退出验收的用水方式。②水量的评价方法和尺度,对于水龙头入户且24小时连续供水,只要水龙头能正常出水,可视为水量满足要求;储水设施有水并能满足日常生活饮用水量的需求,也可视为水量满足要求。③农村供水可以是定时供水或分时供水,用水户家中有储水蓄水设施,通过储水可以满足《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验收评价标准》要求,都可视为饮水有保障。④因特殊原因造成临时断水或水质不好,在此期间当地政府或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送水车送水或引导用水户储水、使用自备水源等方式应急供水,确保群众正常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均可视为饮水有保障。

12.兜底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的标准是什么?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和补贴标准是什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及保障标准是什么?

答:(1)我省兜底保障对象为所有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年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428元、42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5760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440元、2640元、3840元。

(2)残疾人两项补贴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纳入城镇低保和农村一、二类低保的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纳入农村三、四类低保的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由各县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残疾类别等级为肢体、视力一级,精神和智力一、二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肢体、视力二级,听力和言语一、二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3)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020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360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①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②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从202011日起执行,保障标准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相衔接,社会散居每人每月10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360元。

13.贫困户发展产业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1)到户产业扶持资金政策。①扶持产业。重点扶持“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猪、鸡、驴、蜂、杂粮杂豆、油料、百合、油橄榄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乡村旅游、光伏产业及其它农业产业。②扶持对象。扶持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发展产业的未脱贫、已脱贫和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③扶持标准。2017年底未脱贫和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人均5000元、每户最多不超过3万元标准扶持,2017年底前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确定。④使用方向。原则上一半用于产业发展,一半用于入股到与贫困户发展产业密切关联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扶持金额和入股金额比例可根据贫困户家庭人口、劳动力状况、农户意愿和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可以有所调整,具体比例由县级政府决定。⑤补助方式。以物代补方式,由政府统一购买种子种苗、种薯、种畜禽、农药、肥料、地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给予补助;达标奖补方式,由贫困户先种先养、县乡村验收达标后,按县级确定的补助或奖励标准以现金方式给予奖补。具体补助方式按各县区制定的到户产业扶持资金投放管理办法执行。⑥资金管理。对直接用于农户发展产业的补助资金,坚持与一户一策、农民意愿、真种真养、见物见钱、奖勤罚懒“五挂钩”原则;对入股的资金,按照“明确权属、股权到户、逐步规范”的原则,签订入股合作三方协议,将入股资金所有权明确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明确入股企业、入股方向、投资项目以及收益分配方式。⑦负面清单。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禁止用于非生产类项目或严守入股非农领域的底线。

(2)“五小”产业扶持政策。①扶持产业。支持贫困户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短平快”增收小产业。②扶持对象。扶持有意愿、有条件发展“五小”产业的贫困户(含已脱贫但未享受扶持政策的贫困户以及新认定的建档立卡户)。③扶持标准及方式。对有意愿发展“五小”产业的贫困户,每户安排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扶持资金,可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形式予以帮扶。贫困户发展小买卖产业的通过扶贫小额信贷进行扶持。“五小”产业扶持政策与其他扶贫政策可同时享受。

(3)农业保险政策。①扶持范围。20182020年各年开办的所有品种优先覆盖截止当年全省尚未脱贫、重新返贫和新识别的全部贫困户,在此基础上再向非贫困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扩展。②扶持品种。20182020年各年度开办的中央补贴品种、省级补贴品种和“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③保费缴纳。有投保意愿的贫困户参加省级补贴品种农业保险,只自缴10%保费,其它保费由省市县财政补贴;贫困户参加其它品种农业保险,根据各品种保费分摊比例进行缴费。④保险责任。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贫困户种养产业损失的风险,全部予以保障。

14.就业扶贫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就业扶贫工作主要包括劳务输转(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劳动力培训、扶贫车间建设、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等。

(1)劳务输转(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①交通补贴:对输转到东部4市和第三方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给予一次性600元交通补贴。对省内就近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给予一次性300元交通补贴。

②劳务奖补:对输转到东部4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后,给予2400元劳务奖补;稳定就业连续满6个月的,再给予3000元劳务奖补。对输转到第三方地区和省内就近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后,给予1800元劳务奖补;稳定就业连续满6个月的,再给予2400元劳务奖补。

③生活费补贴:对有组织输转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的,每人给予一次性1500元的生活费补贴。

④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

⑤疫情防控期间,对有组织输转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且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200/人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一次性奖补。

(2)劳动力培训。建档立卡劳动力的培训职业(工种)及补助标准按ABC三类执行,分别为A3000/人、B2000/人、C1000/人,各市州结合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劳动力就业意向和培训成本测算,可合理增加培训职业(工种),深度贫困地区开展上述培训的,补助标准分别上浮10%;非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照职业分类和培训成本分ABCD四类,A1500/人,B1200/人,C1000/人,D600/人;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给予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补贴;参加创业能力培训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的培训补贴;参加网络创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训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900元的培训补贴。

(3)扶贫车间建设。①扶贫车间吸纳10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稳定就业3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②疫情防控期间,扶贫车间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

③疫情防控期间,经认定的扶贫车间(含东西部帮扶省市在我省创建的扶贫车间)跨省区调用原料和成品的运输,对其运输费由省市县三级按50%给予补贴。

(4)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①人选条件。2020年人选范围在延续以往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基础上,将边缘户纳入人选范围。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贫困重病家庭成员、贫困家庭妇女、易地扶贫零散搬迁的贫困家庭成员优先安排。

②岗位类别。2018年和2019年主要设置了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乡村绿化、乡村水电保障、农村养老服务、村级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共安全管理、乡村公益设施管理等8类别的岗位,2020年新增设了爱心理发员岗位,另外,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或调整岗位类别。

③服务期限和补贴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原则上35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今年为了应对疫情影响,开发的临时性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1000元。

15.生态护林员具体指什么?其劳务报酬标准是多少?

答:(1)生态护林员是指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内,由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或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购买劳务,受聘从事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人员。

(2)省级财政按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管护劳务报酬8000元补助标准下达资金,各县(市、区)要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通过“一卡通”按月兑付,“一卡通”姓名非生态护林员本人的,须在台账和报酬兑付表中注明与生态护林员的家庭关系。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一经确定,要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16.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六大任务”分别是什么?

答:(1)东西部扶贫协作“六大任务”是指组织领导、人才交流、资金支持(使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携手奔小康。

(2)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六大任务”是指组织领导、选派干部、督促指导、资金投入、干部人才培训、消费扶贫。

17.贫困村(行政村)通硬化路的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村(行政村)通硬化路,是指具备条件的贫困村(行政村)村委会或学校有与临近的任一国省道或县乡道等路线便捷相衔接的硬化路(在建设条件特别困难,高海拔、高寒或交通需求量小的地区,有通砂石路、铺砖路等)。

通贫困村(行政村)硬化路路基宽度一般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并在一定距离范围内设置错车道。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沥青面层厚度不小于4厘米。对急弯陡坡等特殊路段或高寒阴湿地区,可以是天然砂砾路面等结构形式。

18.帮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1)认真履行帮扶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为帮扶村协调落实与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帮扶成果巩固等相关联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措施。单位党委(党组)每年研究部署帮扶工作不少于4次;单位领导每人每年到帮扶村调研指导、协调工作不少于2次。

(2)精准选派驻村干部。坚持从优秀年轻干部中推选驻村干部的用人导向,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的干部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把选派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队员作为干部锻炼培养的重要渠道,对驻村帮扶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长时间不住村、不能胜任工作的驻村干部,及时调整更换。

(3)结对帮扶。落实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度,地厅级领导每人帮扶3户,处级及以下干部每人帮扶2户。督促帮扶责任人落实好“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组织开展帮扶责任人年度考核工作。单位基层党支部要与帮扶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提升以党建助推脱贫攻坚的能力和水平。

(4)强化保障。关心关爱帮扶干部,为选派驻村干部提供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必需保障,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落实驻村补助、通信补贴和健康体检等政策。每季度对驻村干部开展1次回访,掌握驻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发挥好后盾作用,帮助解决驻村期间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支持驻村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19.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帮扶工作中当好“六大员”指什么?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1)“六大员”指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具体工作中当好脱贫政策“宣传员”、村情民意“信息员”、脱贫攻坚“战斗员”、资金项目“监督员”、农民群众“服务员”、乡村治理“指导员”。

(2)驻村帮扶工作队主要职责包括:摸清底数掌握实情、聚焦精准帮扶、履行好驻村监督职责、严格落实驻村各项制度、帮助提升基层组织工作能力。

20.帮扶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帮扶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动态调整“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协调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政策和措施、配合做好帮扶户脱贫验收工作、帮办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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