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tjj000/20221012-00008 | 发布机构: | 宁县统计局 |
生效日期: | 2022-10-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 、名词解释
宁县统计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县统计局是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国家规定的基本统计报表工作。包括农村社会经济、规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上批发零售贸易业、限上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固定资产、劳动工资、能源、科技、社会、国内生产总值等专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2、承担国家规定的专项监测和抽样调查工作。包括贫困监测、小康监测、妇女儿童监测、投入产出、农产量、规下工业、限下批发零售贸易业、限下餐饮住宿业、农村固定资产、农业产业化、人口定点抽样调查的选点和资料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国家规定的各项周期性普查工作。包括:(1)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完成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国情国力普查的机构组建、宣传动员、重点培训、调查摸底、入户登记、收集审核、数据处理、资料编印、开发应用、总结表彰等组织实施工作。(2)一般普查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3)业务部门有关专业性普查的配合协助工作。
4、做好辖区内统计管理工作。包括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管理、拟定、审批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设计、制发地方统计报表,审查、公布地方性统计资料,协调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协作联合完成跨行业统计调查任务,保障全县统计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5、做好全县统计服务工作。包括统计网络建设、汇集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公报、编印统计年鉴、编发统计月刊、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数据,完成地方补充社会委托统计调查项目,为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有据、适时、对路的信息、咨询、监督服务,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6、做好统计法制建设工作。包括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会同清理统计报表。
7、做好本局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公务组织、党建党务、后勤保障、设备配置、计算机管理培训、专业培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及办事效率。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机构较2020年比较无增减变动。
我单位核定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实有人员21人,人员较2020年增加1人,新分配公务员1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合计3363826.74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63826.74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100%,与2020年决算数7732956.31元相比,收入减少4369129.57元,同比财政拨款总额减少56.5%,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全国脱贫普查经费4725989.83元收入项目。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决算总支出合计3363826.74元,本单位本年度支出与2020年支出相比,支出减少4369129.57元,支出同比减少56.5%,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全国脱贫普查经费4725989.83元支出项目。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3161404.74元,中央转移支付农林水即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4660.00元,省级下达专项支付专项普查活动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贴197762.00元,以上支出分别占当年总支出的93.98%、0.13%、5.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4963.85元,占基本支出的65.63%;商品和服务支出3363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0060.89元,占基本支出的23.73%。)。2021年同2020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减少4369129.57元,同比减少56.5%。主要原因是无全国脱贫普查经费4725989.83元。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总收入3363826.74元,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732956.31相比,减少4369129.57元,同比减少56.5%。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全国脱贫普查经费4725989.83元。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总支出3363826.74元,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总收入7732956.31元,相比减少4369129.57元,同比减少56.5%。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全国脱贫普查经费4725989.83元。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2714.4元,占总支出的91.94%,较年初预算数1617411.00相比,增加1475303.40元,占调整预算数1475303.40元的47.7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贴及单位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因素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216.95元,占总支出的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原因为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未实现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11235.39元,占总支出的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235.39元,原因为职工医疗保险年初预算财政代编。
4、农林水支出4660.00元,占总支出的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60元,为年中追加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生活补助上级专项资金。
5、专项普查活动197762.00元,占总支出的5.8%,和年初预算基本持平,主要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1404.7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4952.4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216.95元;卫生健康支出:111235.39元。2021年项目支出202422.00元,占总支出的6.01%,其中:农林水中央转移支付即精准扶贫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4660.00元,上级下达专项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生活补助197762.00元。人员经费支出2825024.74元,与2020年7722956.31元相比增加4897931.57元,增加36.57%,商品和服务支出336380.00元,与2020年4734441.00元相比,支出减少4398061.00元,同比减少13.0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4963.85元,占基本支出的65.63%(基本工资及津补贴支出183951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214.4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1235.39元),同比增长14.8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3000.00元,5批次42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0元。
公务接待费为3000.00元,5批次42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3000.0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3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64%。其中:办公费81424.00元、印刷费68610.00元、邮电费13491.00元、水费1800.00元,差旅费16000.00元、会议费196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元,劳务费82000.00元,工会经费10000.00元,福利费12200.00元,其他交通费28255.00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4398061.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全国脱贫普查经4725989.8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原值1537800.0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90675.73元,固定资产净值1047124.27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事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363826.74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本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202422元,绩效评价为“优”(附件2:宁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宁县统计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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