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小峰
分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工作(包括人事、财务、统计、信息、统战、保密、机要、档案、后勤、政务公开、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青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及有关工作);负责督查督办乡镇、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和思想教育管理,复原干部(企业军转干部)政策保障,依法行政事项,信访事项,综治维稳、权益维护,烈士评定材料审核,县、乡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军人公墓建设管理维护以及有关临时性等工作。负责配合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个人简介
刘小峰,男,汉族,出生于1971年4月,1992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1992.04—2001.07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2001.07—2008.03 任县委信访室副主任(县信访局信访一室副主任);
2008.03—2018.12 任县信访局副局长、信访二室主任;
2018.12—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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