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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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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tyjrj000/20221012-00007 发布机构: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效日期: 2022-10-1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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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军供服务保障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设3个职能股,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和信访权益股(安置就业股),下设2个事业单位为宁县烈士陵园管理所,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1底核定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1名;现有在职职工12人,其中:公务员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1169792.3元,较上年减少1******603.63元,减少42.78%;支出总计21169792.30元,较上年减少15333603.63元,减少42%主要原因是单位专项资金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20973792.30元,支出合计21169792.30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603.63元,减少42.84%,主要原因是单位专项资金减少。支出减少1505343.63元,减少41.56%,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提标。

2021年本单位收入合计 20973792.30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73792.30元,占总收入的 100%。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21169792.30元,其中:基本支出1415654.55元,占6.69%; 项目支出19558137.75元,占93.31%。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6000元,较上年减少280170元,主要为项目费用结转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973792.3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169792.3元。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01441.42元,占99.68%; 卫生和健康支出66170.88,占0.31%,农林水支出2180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5654.55元。其中:人员经费1271725.01元, 较上年增加338155.7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43929.54元,较上年减少17084.18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执行过紧日子压减公用经费制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929.54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17084.18元,减少10.6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压减公用经费制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为1253774.38元。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事项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共支出29.2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078.67万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附件2: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1: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3:2021年度资金专项绩效评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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