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gj000/20221011-0006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10月10日)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文化、宣传、旅游、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地方性法规草案;加强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文学艺术创作导向。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事业及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和体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体广电和旅游业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和相关节会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宁县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及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和县级名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9、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及体育彩票发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等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全县旅游业社会投资;负责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组织旅游产业的宣传和促销,指导全县旅游产品开发;承担全县红色旅游工作的开发、指导和协调,推动红色旅游发展;指导和组织实施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10、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监管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指导、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和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组织机构的业务工作。
11、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管理东山转播台和早胜发射站。
12、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和广告播放工作。
13、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指导、管理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大型对外交流活动。
15、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16、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协调全县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大型体育竞赛,指导全县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17、指导全县体育场馆建设,依法监督建设和保护体育场地设施。拟订体育经济政策,发展体育市场。管理全县体育对外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8、组织、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旅游、体育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和登记标准。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办公室、群文体育股、产业旅游股、项目规划股、宣传广电股。
2、人员情况: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实有干部编制30名,在职 6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执法队队长1名,副队长1名,民研所所长1名,业余体校副校长2名,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3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人,工人1名,事业人员48名。其他人员2名,退休干部12名,遗属供养18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15399098.36元,收入比上年18162516.65元减少2763418.29元,同比减少15.21%。主要原因上级专项资金收入减少。2021年度本年支出16155531.62元,与上年的19080312.19元相比减少2924780.57元,同比减少15.33%,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15399098.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49096.55元,占本年度收入的98.38%,政府性基金拨款250001.81元,占本年度收入的1.62%。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155531.62元,其中:基本支出9099005.82元,占56.32%;项目支出7056525.80元,占43.68%。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756873.26元,减少756433.26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完成较好,报账流畅。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399098.36元,其中:行政运行11888387.6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40000.00元,群众文化120000.00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62082.00元,群众体育340000.00元,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9008.73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0018.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467.54元,行政单位医疗475222.68元,生产发展1000000.00元,社会发展12110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88000.00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50001.81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6155531.6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行政运行8617296.88元,占53.34%,较年初预算数8007817.38元,增加609479.5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时人员增资及绩效奖未纳入预算。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40000.00元,占总支出8.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0000.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40000.00元用于全县文体广电活动的开展。
群众文化120000.00 元,占总支出0.74%,较年初预算810000.00元,减少690000.00元主要原因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项目实施结束未报账。
群众体育340000.00元,占总支出2.10%,较年初预算增加340000.00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上级专项未下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62082.00元,占总支出4.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2082.00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上级专项未下达。
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9008.73元,占总支出0.94%,较年初预算数1056300.00元减少847291.27元,主要原因是无线覆盖项目未实施结束资金未支付和电视节目传输频道租赁费480000.00元和东山转播台和早胜发射站200000.00元业务费下达资金时科目调整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64930.00元,占总支出0.29%,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0000.00元,占总支出3.71%,较年初预算数3020000.00元,减少242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文体广场项目2021年由财政局负责实施。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0018.72元,占总支出2.60%,较年初预算数737368.00元,减少317349.28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未参保人员当年养老保险未支付。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467.54元,占总支出0.41%,较年初预算增加66467.54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门未纳入年初预算。
行政单位医疗475222.68元,占总支出2.94%,较年初预算行政单位医疗增加475222.68元,主要原因为职工医疗保险年初预算财政代编。
生产发展1000000.00元,占总支出6.19%,较年初预算增加1000000.00元,主要原因莲池村村集体发展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社会发展1211000.00元,占总支出7.50%,较年初预算增加1211000.00元,主要原因户户通维修费属于追加资金。
其他扶贫支出288000.00元,占总支出1.78%,较年初预算200000.00元数增加88000.00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时资金未下达。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41505.07元,占总支出4.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1505.07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体育彩票公益金未下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15349096.55元。其中:人员经费8294041.99元;公用经费804963.83元,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情况:2021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21年度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无公务接待费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4963.83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807322.06元,减少2358.23元,减少0.2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年末资产金额为633.74万元。其中:土地和房屋构建物406.61万元,通用设备96.53万元,专用设备47.79万元,文物和成列品13.8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4.36万元,无形资产44.6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机关政府采购1个项目(其中服务类1个,货物类0个),涉及资金41.24万元(其中服务类41.24万元,货物类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6155531.62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附件2: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50001.81元,上年结转用于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64930.00元)和体育赛事支出(491503.26元)。
(六)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符问题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3958.11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14.00元,主要原因为宁县博物馆在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44.11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资本性支出(一)(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2: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部门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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