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gj000/20230210-00009 | 发布机构: | 宁县文旅局 |
生效日期: | 2023-0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县文化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1.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2.负责全县文化宣传、文艺演出、美术摄影展览及文艺创作培训等。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传承。
(二)机构设置
宁县文化馆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设书画室,舞蹈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室,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室等。现有事业编制14名。实有在职人数15人,事业在职人员15人,遗属供养1人,计划内临时工1人,总人数17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2072622.08元,和上年相比增加49.75%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人;二是将过渡期奖励补贴、正常晋升和增资、取暖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纳入预算。其中:人员支出预算1770953.4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4376.9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576.50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21668.61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按比例计提的工会、福利费增加)。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1770953.47元,同比增加46.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2人,相应的工资增加。按照2022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列报预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21668.61元,同比增长20.99%(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2人,相应的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
本单位项目预算18000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21668.61.00元,(其中:办公费30000元,印刷费3000元,水费2000元,电费6000元,邮电费3000元,差旅费11000元,维修(护)费3000元,劳务费4200元,委托业务费3000元,工会经费22863.46元,福利费23805.1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00元),比上年增加25537.61元,同比增长20.99%,增加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按比例计提的工会、福利费增加。
(五)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认真落实贯彻《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定了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等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21年我单位已参加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保留业务用车1辆,使用性质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该车为2017年6月由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发流动文化宣传车)。2023年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800.00元,较上年增加1800.00元。主要原因用于文化下乡。
3.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48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800.00元,较上年增加1800.00元。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79053.10.00元。其中:通用设备547327.00元,文物和陈列品51500.00元,家具用具80225.10元,无形资产1.00元(土地3355平方米记名誉价格1.00元)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馆认真落实贯彻新《预算法》,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主要保障本单位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宣传、文艺演出、美术摄影展览、文艺创作等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传承等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夯实部门整体收支绩效评价的管理基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文化馆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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