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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广电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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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wgj000/20230214-00010 发布机构: 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生效日期: 2023-02-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公开

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来源: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2-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文化、宣传、旅游、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地方性法规草案;加强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文学艺术创作导向。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事业及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和体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体广电和旅游业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和相关节会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宁县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及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和县级名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9、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及体育彩票发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等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全县旅游业社会投资;负责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组织旅游产业的宣传和促销,指导全县旅游产品开发;承担全县红色旅游工作的开发、指导和协调,推动红色旅游发展;指导和组织实施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10、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监管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指导、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和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组织机构的业务工作。

    11、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管理东山转播台和早胜发射站。

    12、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和广告播放工作。

    13、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指导、管理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大型对外交流活动。

    15、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16、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协调全县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大型体育竞赛,指导全县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17、指导全县体育场馆建设,依法监督建设和保护体育场地设施。拟订体育经济政策,发展体育市场。管理全县体育对外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8、组织、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旅游、体育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和登记标准。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立情况

办公室、群文体育股、产业旅游股、项目规划股、宣传广电股、文物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1983.109539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205.0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和过渡期奖励补助、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取暖费、正常晋升及政策性增人增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纳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862.94273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预算797.0539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9.209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7.84404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65.8888069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工会会费和福利费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078.63万元(同上年相比主要是上级下达资金项目今年纳入预算)。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797.053932万元,同比增加55. 66%,主要是过渡期奖励补助、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取暖费、正常晋升及政策性增人增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纳入预算。人员经费是按照2022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65.8888.07万元,同比减少5.80%(同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包干经费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1120.1668万元。其中2070899-自办电视节目双向传输频道租赁费48万元(每月支付网络公司4万元,12*4万=48万元);2070899-早胜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发射营运经费10万元(根据上年列支测算);2070899-东山转播台运行经费10万元(根据上年列支测算)。2070199-2023年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81万元(乡镇文化站18*4.5=81万元);2070199-2023年文化三区人才经费36万元(18人*2万元/年测算);2070899-应急广播经费530万元(根据设计方案和建设规模测算);2070899-无线覆盖经费34.73万元(根据上年列支测算)2070899-三满播出经费2.9万元(根据上年列支测算); 2079999-村级文化广场建设经费(根据上级下达的广场建设数量测算)。2066003-用于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127.5368万元(根据举办体育活动和维修建设体育设施测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5.888807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4.88万元;30202印刷费8.00万元;30205水费0.50万元;30206电费2.00万元;30207邮电费1.80万元;30208取暖费4.00万元; 30211差旅费3.05万元;30213维修费1.50万元;30214租赁费1.27万元; 30226劳务费1.00万元; 30228工会会费8.724038万元;30229福利费12.1447689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17.02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8个项目。资金1120.1668万元,年末资金支出达到100%。项目均要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预期效果。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文化馆、图书馆和博物馆保留3辆业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48万元。

3.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务接待费用,根据工作需要和测算,最终以实际接待数为准。

四、固定资产情况

1.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年末资产金额为637.92万元。其中:土地和房屋构建物406.61万元,通用设备97.91万元,专用设备47.79万元,文物和成列品13.8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7.16万元,无形资产44.6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采购3个项目(其中服务类2个,货物类1个),涉及资金144万元(其中服务类104万元,货物类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部门预算表.xlsx


                                                                                                                   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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