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gj000/20231026-00049 | 发布机构: | 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生效日期: | 2023-10-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2022年度 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文化、宣传、旅游、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地方性法规草案;加强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文学艺术创作导向。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事业及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和体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体广电和旅游业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和相关节会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宁县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及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和县级名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9、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及体育彩票发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等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全县旅游业社会投资;负责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组织旅游产业的宣传和促销,指导全县旅游产品开发;承担全县红色旅游工作的开发、指导和协调,推动红色旅游发展;指导和组织实施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10、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监管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指导、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和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组织机构的业务工作。
11、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管理东山转播台和早胜发射站。
12、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和广告播放工作。
13、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指导、管理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大型对外交流活动。
15、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16、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协调全县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大型体育竞赛,指导全县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17、指导全县体育场馆建设,依法监督建设和保护体育场地设施。拟订体育经济政策,发展体育市场。管理全县体育对外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8、组织、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旅游、体育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和登记标准。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办公室、群文体育股、产业旅游股、项目规划股、宣传广电股。
2、人员情况: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实有干部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23名),在职 6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三级调研员1名、二级主任科员2名、行政工勤1名、事业人员52名、其他人员2名、临时工1名),退休干部14名,遗属供养19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10.7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4.8万元,下降12.68%,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41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0.7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41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78万元,占62.01%;项目支出535.97万元,占37.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10.7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04.79万元,下降12.68%。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42万元,下降10.97%。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减少。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科目。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2.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0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收入减少。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95万元,支出决算为3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决算在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医疗保险年初预算财政代编。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资金为上级专项,年初预算时资金未下达。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是灾害防治为上级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时未下达。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4.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9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和退休。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5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2万元,下降29.4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数减少发放的车补减少及委托业务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6.74万元、印刷费8.05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5.84万元、邮电费2.53万元、取暖费1.1万元、差旅费5.58万元、维修费1.3万元、劳务费0.56万元、工会会费1.87万元、其他交通费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05万元,下降36.2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数减少发放的车补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31%。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年末资产金额为637.91万元。其中:土地和房屋构建物406.61万元,通用设备100.52万元,专用设备47.79万元,文物和成列品13.8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4.36万元,无形资产44.6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4.26万元,本年支出44.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各种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中心外围设施建设费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附件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涉及资金136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2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本部门全年预算数为650.14万元,执行数为1410.76万元,完成预算的216.99%。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来看,本部门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抢抓机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着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全力推进文体广电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绩效决算表.xls
附件2: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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