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jj000/20221014-00033 | 发布机构: | 宁县卫生健康局 |
生效日期: | 2022-10-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10月10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Z03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Z04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Z01_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Z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
(七)F0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Z0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Z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卫生健康局是根据《中共宁县县委办公室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5号)文件成立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撤销原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建宁县卫生健康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以及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6)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7)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城镇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8)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9)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开展乡村医生规范执业及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卫生行业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1)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12)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13)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特困救助等政策。
(14)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县卫生健康局是全额财政拨款一级预算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9个股室:办公室、人秘股、政策法规股、 规划财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应急安全股、药政股。3个挂靠单位:宁县红十字会、宁县爱卫办、宁县计生协会。隶属于宁县人民政府领导。
(三)人员情况:本单位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2名,实有18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31人,(含计划内临时工2名),离休人员0名,退休人员1名,供养人员5名。挂靠宁县红十字会、宁县爱卫办、宁县计生协会。年末共有人员50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表二:Z03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表三:Z04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表四:Z01_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表五:Z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表六: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
表七:F0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表八:Z0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表九:Z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3841725.48元,支出总计24400935.48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411412.28元,增长22.7%,原因为本年疫情防控财政拨款数增加。支出增加2589475.87元,增加11.87%,原因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23841725.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3841725.48元。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24400935.48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1168.36元,占总支出58.65%; 项目支出10089767.12元,占总支出41.35%。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减少617130.00元,原因为财政资金保障及时到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841725.48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1412.28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57204.52元,主要原因是本系统中央预算内提前批下达资金预算在局机关。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400935.48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2589475.87元,增加11.87%。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保障及时到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397994.52元,主要原因是中央提前批下达的项目资金及时分配至各项目实施单位。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400935.48元,其中:(1)基本支出:14311168.36元,占总支出58.65%,比2020年减少236917.28元,降低1.63%,原因人员增资未发放。(2)项目支出:10089767.12元,占总支出41.35%,比2020年增加2826393.15元,增加38.91%,原因为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按功能分类支出说明: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48871.40元,占总支出24.79%;卫生健康支出18332064.08元,占总支出75.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66865.92元,主要原因为本系统中央预算内提前批下达资金预算在局机关;农林水支出20000.00元,占总支出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人员补助20000.00元。
经济分类支出说明: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20927.22元,占总支出22.2%;商品和服务支出7427944.97元,占总支出30.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830948.29元,占总支出36.2%;资本性支出2721115.00元,占总支出1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11168.36元。其中:人员经费7399766.39元, 较上年减少2812911.12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会保障局发放;公用经费6911401.97元,较上年增加2575993.84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拨款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7037.1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93.13元。主要原因为健康扶贫救护车购置。公务接待费8944.00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960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00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493.13元。
公务接待费8944.0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5辆,国内公务接待6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1401.97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2575993.84元,增长59.42%,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拨款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办公用房面积为:903.00平方米,价值为620000.00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疗应急巡诊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13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513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比2020年减少2769199元,降低80.24%,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设备购置减少。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3个项目6559728.00元,分别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745498.00元、计划生育事务311926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94970.00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附件2: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XLS
附件2: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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