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jj000/20230206-00009 | 发布机构: | 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 |
生效日期: | 2023-0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是根据《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宁县县委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的,主要职责是:
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7、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
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是全额财政拨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宁县卫生健康局,隶属于宁县人民政府领导。本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设立工作科室,主要有: 1.办公室; 2.住院部;3.门诊部;4.护理部;5.化验室;6.功能检查科;7.医保办公室;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9.其他功能服务科室。2022年年末本单位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事业人员20人,退休人员7人,7人全部移交社保局,供养人员4名,长期临时工3人,特岗医生1名,单位临聘人员19人,年末共实有人员4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221.35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27.97% 。增加其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其中:人员支出预算215.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5.37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资及经费预算增加),2023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215.98万元,同比增加28.41%,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增资等因素。按照2022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5.37万元,同比增长10.24%(人员在职工资及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县财政只安排
了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无人头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五)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21.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预算215.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5.37万元,2023年末资金支出达到100%,项目均要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预期效果。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
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
我院为事业单位故无此预算。
3.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院为事业单位故无此预算。
四、固定资产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净值为806.6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17.47万元,专用设备87.65万元,家具用具20.58万元,房屋建筑物476.26万元,无形资产4.6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院无此项预算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23年我院无此项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2023年我院无此项预算。
九、部门管理转移支付
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
2023年2月6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