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jj000/20240826-0007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是根据《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宁县县委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的,主要职责是:
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机构设置
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是全额财政拨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宁县卫健局,隶属于宁县人民政府领导。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设立工作科室,主要有:办公室 2.住院部 3.门诊部 4.护理部 5.化验室 6.功能检查科 7.医保办公室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 9.其他功能服务科室。
2023年年末本单位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事业人员20人,遗属供养人员5名,长期临时工25人,年末共实有人员4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90.8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8.53万元,增长71.07%,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增加。支出增加328.53万元,增长71.07%,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增加,支付及时,上年结余20.9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9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43万元,占52.7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373.40万元,占47.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9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18万元,占30.74%;项目支出545.69万元,占69.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7.4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4.86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及上级专项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86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及上级专项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9万元,占4.12%;卫生健康支出400.24万元,占95.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1.35万元,支出决算为41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5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8万元,支出决算为1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财政代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4.87万元,支出决算为40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财政代列,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2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26万元、津贴补贴12.65万元、奖金72.72万元、绩效工资53.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3万元。
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1225.68万元,累计折旧482.08万元,期末净值743.6万元,无形资产4.70万元,累计折旧0.6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4.07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主要是用于紧急医疗救援。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6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9.87%。分别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4.91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7.00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4.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附件2: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 3: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附件 4: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 2023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等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全年支出166.41万元,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分数99.74分,结果为“优”。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为144.91万元,执行数为14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落实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并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
2、“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为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资金执行率达到了100%,有效保障了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的正常运转。
3、“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为14.5万元,执行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设定了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目标,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宣传,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一年度提升了,达到了预期目标。计划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监管,经评估,医疗机构的服务满意度达到了98%。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3个项目,资金166.41万元,本次评价项目共3个,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9.74分,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3.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pdf
4.宁县新庄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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