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wjj000/20230117-00005 发布机构: 宁县卫生健康局
生效日期: 2023-01-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宁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县卫健局办公室联系(邮编:745200,电话:0934-66224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县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宁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扶贫、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等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12320”卫生服务热线等途径,主动及时公开卫生健康领域的政务信息。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务信息49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头条号“宁县卫生健康局”公开发布信息362条。二是全面解读健康政策。在门户网站专门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对重大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把好收文、发文审核两个关口,对重大卫生健康政策性文件起草与解读材料做到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在5个工作日在网站上发布。通过用文字、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对卫生健康行业政策进行全面精准解读。三是加大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力度。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布了网上办理事项的基本信息,明确收费标准,详列每个事项的申报材料,提供表格下载链接,统一办理流程标准6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在线办理,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四是及时回应社会热点。2022年,主动回应“12345”市长热线207件。五是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在网站设置卫生监督专栏,公开卫生执法监督职责,发布卫生行政执法信息。2022年,在“信用甘肃”、涉企信息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的上报行政许可信息289件,行政处罚信息61件;按时完成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双公示”及归集推送工作。六是全面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及时公开医疗卫生服务信息。2022年,在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同步解读政策性文件2个,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资金下达分配及“三公经费”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网站信息公开指南中,对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费用、监督申诉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受理机构、联系方式、邮寄、电子邮箱等进行了公布,确保了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机构改革的工作职责,增加重点领域公开基本目录。加强政务信息发布的审查和监管,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管,严格防范将个人信息及隐私上网发布,坚决防止出现错误的政治表述。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所有下属单位均未单独开设网站,相关业务信息在网站开设专栏发布,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规范,专人负责对网站和新媒体今日头条“宁县卫生健康局”平台的日常检查维护、建设,未出现违规建设网站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指定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开展两次督查指导。组织对政务公开业务专题进行培训,聚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学习《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宁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宁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宁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较好,但与县政府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较,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内容和事项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务公开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按照县政府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事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知晓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和建设,开展信息公开法规和知识培训教育,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