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xx000/20210822-00112 | 发布机构: | 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1-08-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一级)
(2021年8月13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法行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并报告政府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和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人民武装部牌子),乡政府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执法队。核定编制数55个(行政20,事业33个,机关工勤2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人数为69人(行政19人,事业43人,工勤1人,临时工2人,遗属供养4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1017379.09元,支出总计11017379.09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59696.67 元,减少4.0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支出减少459696.67元,增加4.0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较多。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0129987.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29987.09元,占100%。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0777379.09元,其中:基本支出9697877.09元,占89.98%;项目支出1079502.00元,占10.02%。
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0000元,较上年减少647392元,单位正常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129987.0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946.19元,增加2.75%。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6128.09元,主要原因是年中2020年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业务和项目经费。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777379.09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187695.33元,增加1.7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较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26128.09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年中2020年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业务和项目经费。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83621.57元,占69.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5710.57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主要原因是年中2020年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业务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527462.90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018.8元,主要用于计生编制人员年中2020年科学发展业绩奖金、增资、取暖费;
节能环保支出50000.00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农林水支出2276806.00元,占2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0714元,主要用于农村改厕项目;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9488.56元,占4.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759.44元,主要用于调出人员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97877.09元。其中:人员经费6900296.28元, 较上年增加844431.3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797580.81元,较上年减少1113754.05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进行机关维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32253.71元,较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16142.63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253.71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1辆,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7580.81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1113754.05元,减少28.47%,主要原因是2019年进行机关维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固定资产总值6417350.89元,其中单位房屋账面面积3683.24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价值4865023.99元,通用设备506614.00元,专用设备286090.00元,家具用具及装备386498.00元,图书及档案3800.00元。共有车辆1辆,价值为135032.00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牧局划拨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事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1017379.09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本单位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附件2: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40000.00元,其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000.00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40000.0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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