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xx000/20210305-0006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3-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县委第十巡察组巡察瓦斜乡六个村公告
按照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县委第十巡察组于2021年3月初至4月底对瓦斜乡镇望宁、瓦斜、刘坳、东风、原沟、塬畔村开展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以上六个村“两委”班子、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1个固定意见箱:设立在相关各村村部
二、通讯地址:宁县集中办公区1号楼716室(县委巡察办),邮编:745200。
三、举报电话:199******946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接访地点:相关各村村部
五、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1年3月4日至4月30日。
县委第十巡察组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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