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xx000/20210106-000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1-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救助 |
残疾人两项补贴核定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13号),《庆阳市民政局庆阳市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庆市民电【2016】32号)《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33号)
二、申报条件
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城镇低保家庭及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三、办事程序
个人申请填写《宁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乡镇初审上报-残联审核认定-民政局审批发放资金。
四、申请资料
1、《宁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一份;
2、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申请人及(代办人员)身份证、户口本、一折通复印件一式一份;
4、低保证明原件一式一份。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六、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七、审批权限
县民政局
八、办理地址、受理时间、联系电话:
(一)办理地址:瓦斜乡政务服务中心民政救助窗口,各村便民服务中心。
(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电话:5955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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