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xx000/20210106-000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1-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养老服务 |
丧葬补助金发放及注销退费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4〕67号),第十一条 建立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补助标准为中央和省级12个月基础养老金之和,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
《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及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宁居保办发〔2015〕1号)第二条 申请材料 , 第三条 办理流程。
二、申报条件
1、丧葬补助金: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
2、注销退费: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需退费人员,其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或本人可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办理流程
丧葬补助金发放及养老金退费包括申请、受理、发放程序。
1.申请
继承人或本人在村便民服务中心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及丧葬费审批表》,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交镇健康保险窗口进行复审。
2.受理
镇健康保险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计算丧葬费发放金额和个人账户需退费金额,进行注销登记复审和待遇终止申报,镇健康保险保窗口复审无误后于每月15日之前将申请资料上报县养老保险局。
3.发放丧葬补助金及退还个人账户养老金
县养老保险局进行待遇终止审批,审批结束后丧葬补助金划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将相关审批材料归档保存。
四、申请资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及丧葬费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
2、申请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3、死亡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申请人农行卡复印件一式三份。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承诺时限:资料当天受理,丧葬费及个人账户养老金次月底发放到位。
七、审批权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八、办理地址、受理时间、联系电话:
(一)办理地址:瓦斜乡政务服务中心健康保险窗口,各村便民服务中心。
(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电话:595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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