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xx000/20210106-0000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1-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养老服务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人社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五章 待遇支付。
二、申报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
2.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未参加企业职工等其他养老保险。
三、办理流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包括受理、审核、资格复核、发放养老金程序:
1.受理
镇健康保险窗口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参保人员的通知表,交村便民服务中心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参保人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村便民服务中心填写《待遇审批表》,经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确定后报送镇健康保险窗口。
2.审核
镇健康保险窗口审核领取资格,经确认盖章后报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3.资格复审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进行资格复审,录入信息系统,核定待遇,出具《待遇审核表》,编制《基金支付审批表》,送县财政部门审批并划转资金。
4.发放养老金
县财政拨付资金,给银行提供支付明细清单、资金转账凭证,根据申报人提供农行卡号,将到账养老金划入银行卡。参保人员从到龄的次月开始享受养老金。
四、申请资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3、申请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原件3张。
4、申请人社保卡或农行卡复印件1张。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承诺时限:资料当天受理,养老金到龄次月发放。
七、审批权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八、办理地址、受理时间、联系电话:
(一)办理地址:瓦斜乡政务服务中心健康保险窗口,各村便民服务中心。
(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电话:595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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