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xx000/20210106-000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1-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养老服务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甘肃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厅 省农牧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46号)。第四章 参保缴费补贴测算与资金预留。
二、申报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政府统一征地、具有本地常住户籍的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在册人口。
三、办理流程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包括申请、审核、参保程序。
1.申请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并填写《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乡政府初审。
2.审核
县(区)农牧部门和国土部门审核,人社部门确认后,由乡镇府或村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参保
公示结束后,由乡政府报县(区)人民政府审定,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申请资料
1、《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
2、参保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七、审批权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八、办理地址、受理时间、联系电话:
(一)办理地址:瓦斜乡政务服务中心健康保险窗口,各村便民服务中心。
(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电话:595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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