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湘乐镇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xlz000/20230208-00011 发布机构: 宁县湘乐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02-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公开

2023年湘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宁县湘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8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湘乐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宁县湘乐镇人民政府共有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43人。财政供养人员100人,其中:在职人员80人,临时工3人,遗属供养17人。湘乐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机构,湘乐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湘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湘乐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湘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湘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980.84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27.52% ,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预算不包括医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退休人员取暖费;二是事业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及正常晋升,职工工资预算增加;三是由于机构改革,机构合并,公用经费预算增加。其中:人员支出预算845.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2.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4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35.75万元。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845.09万元,同比增加41.96%,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预算不包括医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退休人员取暖费;二是事业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及正常晋升,职工工资预算增加。按照2022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科学发展观业绩考核奖、年终奖等。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35.75万元,同比增长3.93%(机构合并,公用经费预算增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2023年度我单位未预算项目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取暖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预算绩效情况。2023年,本单位认真落实贯彻《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定了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等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23年我单位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万元。

(三)2023年预算“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公务接待费用,年初预算机关“三公”经费总额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因公公务接待预算费用。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30.62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00.49元,通用设备18.77元,专用设备0.5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14万元,无形资产1.7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采购预算为0万元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湘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宁县湘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