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xlz000/20230220-00013 | 发布机构: | 宁县湘乐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02-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2023年宁县三中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宁县三中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章程。
3.保障施教区以内适龄人口所接初中教育,并承担实施义务教育。
4.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生活、劳动、生产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5.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以及国家推行的盲文、手语。
6.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各类课程的整体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对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对已修满义务教育年限但未修完规定课程者,发给肄业证书;对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者,可视情况出具学业证明。
二、内设机构
宁县三中内设教务处、思政处、后勤处。七、八、九三个年级,12个班级,513名学生,编制39人,现有教职员工58名。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预算指标73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2.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8.23% 。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政策性人员增资,以及按照人均19300元预算过渡性奖励补贴。二是按照2022年12月份在职职工应发工资基数预算在职职工取暖费,按照2022年12月份养老金基数预算离退休人员取暖费。三是将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纳入预算。
(二)人员支出预算714.67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3.9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0万元,人员支出预算同比增加95.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政策性人员增资以及按照人均19300元预算过渡性奖励补贴。二是按照2022年12月份在职职工应发工资基数预算在职职工取暖费,按照2022年12月份养老金基数预算离退休人员取暖费。三是将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纳入预算。
(三)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预算17.99 万元,同比增加31.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其他支出增加,相应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加。
(四)项目支出预算无。
(五)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认真落实贯彻《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定了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等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当年无项目预算。
四、“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我单位无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未预算因公公务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99万元,其中:工会经费9.67万元,福利费8.32万元。
五、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699.4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00.62万元,专用设备1.63万元,图书16.81万元,家具用具82.54万元,房屋建筑物1397.8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未预算政府采购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
九、部门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部门转移支付。
十、国有资本经营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十一、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校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三中
2023年2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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