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湘乐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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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8-3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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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宁县湘乐镇中心小学部门决算

来源:宁县湘乐镇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2024-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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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县湘乐镇中心小学作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对辖区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指导管理的职能。就中心校工作管理而言,处于沟通上级教育部门与基层各部门的枢纽位置,工作上不仅有其重要性,而且有其独立性。

1.发挥指导职能。指导就是帮助辖区学校改进工作出主意、谋思路、寻方法。

2.发挥协调职能。中心校的主要工作是沟通协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关系。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是每个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基本环境,三者以不同的空间和时间形式占据了学生的整个学习与生活。

3.发挥监督职能。监督是中心校对学校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是对学校管理过程的基本环节进行监督。通过教代会工作制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对学校管理进行民主监督,从而实现学校政务、校务、财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对学校常规管理进行监督,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加强以人为本的管理,通过对社会和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师德、教学质量、安全管理等弱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4.发挥考评职能。考评包括考核和评定两个方面,中心校作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要积极培养推荐学校优秀管理人才,对基层校长的管理工作及教师的业务工作都要进行考评。通过对学校、教师进行考评,充分调动校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为中心校选拔、储备学校管理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二)机构设置

宁县湘乐镇中心小学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宁县教育局管理,下辖11所小学,2所公办幼儿园,机构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49.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1.37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政策性增资、过渡期奖励性补贴纳入人员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249.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9.0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24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41万元,占85.21%;项目支出332.59万元,占14.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49.0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31.37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政策性增资、过渡期奖励性补贴纳入人员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61万元,增长6.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政策性增资、过渡期奖励性补贴纳入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8.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923.61万元,占85.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54万元,占10.08%;卫生健康支出97.89万元,占4.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13.16万元,支出决算为224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2%。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2.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兑现职称工资等,二是上级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前免保教费等,三是县级下达班主任津贴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08万元,支出决算为22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年初预算财政代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89万元,支出决算为9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6.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67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政策性增资、过渡期奖励性补贴纳入人员经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万元,下降15.32%,主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经费相应减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95万元,本年支出0.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和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0万元,下降15.32%,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经费相应减少。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76.17%,主要原因部分培训费为实现支付。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金额为1971.41万元。其中:设备203.05万元,图书18.62万元,家具用具82.26万元,房屋建筑物1667.48万元;无形资产10.00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04.3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67.06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及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3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0.9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并组织对2023年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0.9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设置全面、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到位及时,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按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2)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63万元,执行数为68.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我校提供经费保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国家标准;二是确保我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运转,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指标,真正发挥结果运用导向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2023年学前减免保教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57万元,执行数为29.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我校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减免保教费,确保每一位幼儿有学上,上好学。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管理规范有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让学生资助政策妇孺皆知,使党的阳光雨露润泽千家万户。

3.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35万元,执行数为7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元/天、生的标准,为我校934名学生供应营养早餐,资金管理规范,按时拨付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资金投入等指标,真正发挥结果运用导向作用。

4.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过补助资金项目自评情况: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13万元,执行数为16.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我校原建档立卡户下学生、低保户下学生、监测户下学生、残疾学生或者孤儿进行生活补助,确保学生有学上,上好学。二是加强资金的有效合理利用,管理有序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让学生资助政策众所周知,符合资助条件的全部纳入,不漏一人。

5.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95万元,执行数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改善少年宫的硬件条件,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少年宫的各项活动。二是充分发挥少年宫的作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教师专业能力的培养,更好的服务学生。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3)

各项资金保证了单位的高效运转,确保和各项政策落实见效,保障了单位各项工作有效运转。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无第三方对部门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义保经费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遗属供养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宁县湘乐镇中心小学2023年决算公开表.pdf

宁县湘乐镇中心小学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pdf

宁县湘乐镇中心小学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宁县湘乐镇中心小学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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