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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xlz000/20220714-00025 发布机构: 宁县湘乐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2-07-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宁县绿树叶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减资公告

来源:宁县绿树叶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布时间:2022-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县绿树叶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经本合作社理事会(出资人)决定:宁县绿树叶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从700万减至123万。请债权人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合作社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宁县绿树叶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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