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xnz000/20211230-00100 | 发布机构: | 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1-12-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新宁镇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一级)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行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并报告政府工作。
2、制定镇政府各项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执行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4、协助镇党委抓好全镇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保持政府机关廉洁高效,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5、积极探索全镇经济建设新路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种机制,使全镇经济建设得到稳步发展,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经济目标得到实现,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6、与镇党委、镇人大密切配合,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7、对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和本级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和实施。
(二)内设机构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新宁镇共有编制数89个,其中新宁镇人民政府编制数68个(行政编制22个,事业编制44个,机关工勤编制2个),新宁镇财政所事业编制数9个,新宁镇东城社区事业编制数3个,新宁镇九龙社区事业编制数3个,新宁镇马坪社区事业编制数3个,新宁镇城关社区事业编制数3个,实有供养人员164名,其中新宁镇人民政府122名(行政人员24名,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87名,临时工3名,遗属供养7名,事业工勤1名),新宁镇财政所11名(事业人员8名,退休1名,遗属供养1名),新宁镇东城社区9名(事业人员8人,工勤1人),新宁镇九龙社区6名(事业人员6人),新宁镇马坪社区8名(事业人员8人),新宁镇城关社区8名(事业人员8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指标1111.30万元,和上年相比减少9.72% 。减少的其主要原因是单位维修购置专项及文明单位创建经费专项等一并减少。其中:人员支出预算908.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9.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203.22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公务车改革补贴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同上年相比主要是减少了结转资金)。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908.08万元,同比减少13.03%,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为计入支出等因素。按照2021年11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203.22万元,同比增长11.63%(公务车改革补贴增加、单位取暖费增加、新增驻村工作经费)。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全年预算148.08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5.95万元、取暖费14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14万元、工会经费13.4万元、福利费9.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98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0个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不涉及预算绩效评价。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2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单位保留公务用车1辆,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2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根据工作需要,年初预算机关因公公务接待费用5万元。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31.6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29.67万元,专用设备6.23万元,家具用具68.92万元,房屋建筑物426.87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设备、软件及办公桌椅。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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