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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10-14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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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

来源: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新宁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法行政,主持协调全镇全面工作,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并报告政府工作。

(2)制定、指导全镇各项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执行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4)抓好全镇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保持政府机关廉洁高效,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5)积极探索全镇经济建设新路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种机制,使全镇经济建设得到稳步发展,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经济目标得到实现,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6)与镇党委、镇人大密切配合,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7)对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和本级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和实施。

(二)机构设置

新宁镇人民政府及直属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政府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加挂公共卫生工作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人民武装部牌子),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0个,分别为新宁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新宁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新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新宁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宁镇财政所、新宁镇城关社区、新宁镇马坪社区、新宁镇九龙社区、新宁镇东城社区,机构较2020年无变化。

新宁镇现有行政编制2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65名 。实有行政人员23人,事业编制人员139人。退休1人,遗属供养5人。较2020年增加24人,其中:退休移交社保2人,遗嘱供养减少1人。

二、2021年度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4127911.64元,支出总计24137911.64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7915492.9元,减少42.61%,主要原因是单位拆迁补偿款减少。支出减少19189170.9元,减少44.18% 。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24185111.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27911.64元,占99.76%,上年结转57200元,占0.24%。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24137911.64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5817.89元,占91.79%;项目支出1982093.75元,占8.21%。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2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主要原因为上年部分项目完工验收,项目资金拨付,正常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127911.64元,较上年决算数收入减少17915492.9元,减少42.61%。主要原因是拆迁补偿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47914.64元,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了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业务经费及项目专项经费。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137911.64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19189170.9元,减少44.18% 。主要原因是业务经费及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00714.64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业务经费及项目专项经费。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28644.21元,占57.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86674.21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业务经费及项目专项经费;

农林水支出4992137.01元,占2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2137.01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资金;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58547.29元,占6.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399.29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卫生健康支出803482.74元,占3.33%,较年初预算增加803482.74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000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宣传;

城乡社区支出2912080.39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8021.39元,主要用于四个社区日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55817.89元。其中:人员经费15725642.38元, 较上年增加233191.81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失地农民生活补助资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6430175.51元,较上年增加3771793.54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县政府解决九龙广场、西山绿化2020、2021年租地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0.00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上年减少20615000.00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7235.31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34132.74元,减少44.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64.69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235.31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64.69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2辆,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0175.51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3771793.54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县政府解决九龙广场、西山绿化租地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有固定资产总值4684354.34元(不含无形资产及折旧),其中:房屋面积为:5931.82平方米,价值为4240394.53元;共有车辆2辆,价值为273382.08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牧局划拨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4137911.64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本单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个(附件2:宁县新宁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表

附件2: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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