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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xnz000/20221014-0003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0-14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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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新宁镇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新宁镇财政所 发布时间:2022-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新宁镇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阳光惠农信息系统维护和校验工作,并对惠农资金政策实施负有监管职责;

(2)围绕乡镇财政建设搞好服务;

(3)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

(4)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5)对本乡镇各单位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二)机构设置

宁县新宁镇财政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宁县财政局。

新宁镇财政所现有事业编制9名,实有事业编制人员10人。死亡1人。因机构改革,财政所撤销,2021年度部门决算由新宁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开。

二、2021年度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275114.75元,支出总计1275114.75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14872.09元,增加24.69%,主要原因是单位维修费增加。支出增加314872.09元,增加24.69%。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1275114.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5114.75元,占100%。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1275114.75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997.33元,占90.82%; 项目支出117117.42元,占9.18%。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75114.75元,较上年决算数收入增加314872.09元,增加24.69%。主要原因是单位维修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9925.97元,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了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业务经费及项目专项经费。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75114.75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314872.09元,增加24.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单位维修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9925.97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业务经费及项目专项经费。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0241.5元,占81.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924.5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业务经费及项目专项经费;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4203.37元,占14.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737.37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抚恤金;

卫生健康支出50669.88元,占3.97%,较年初预算增加50669.8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7997.33元。其中:人员经费571452元, 较上年增加539925.97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业务经费及项目专项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46619.36元,较上年减少17711.64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2辆,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19.36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17711.6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年末我单位资产总额为25.6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51万元,占资产总量的44.90%,通用设备11.55万元,占资产总量的45.10%,家具、用具、装具及其他2.54万元,占资产总量的10%;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牧局划拨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275114.75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本单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个。(附件2:宁县新宁镇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新宁镇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宁县新宁镇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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