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xnz000/20240820-00019 | 发布机构: | 新宁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4-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单位,共有7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49人、临时工3人),2023年末实有人员人数135人(行政22人,事业110人,临时工3人),遗属供养4人。内设5个机构,新宁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新宁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宁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新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923.2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7.7万元,增长21.52%,增长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2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9.22万元,占99.52%;其他收入(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资金)14.00万元,占0.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92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7.91万元,占72.79%;项目支出795.31万元,占27.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0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03.71万元,增长20.94%。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追加项目资金及公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8.43万元,增长21.18%。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追加项目资金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5.42万元,占76.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8万元,占4.34%;卫生健康支出88.95万元,占3.06%;农林水支出45f8.47万元,占15.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79.54万元,支出决算为223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7.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3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取暖费、业务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3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是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及入编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27万元,支出决算为8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基数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级办公经费及村组干部报酬、厕所革命奖补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共管共享资金、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经费、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等年初未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7.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3万元,增长26.7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岗位调整产生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差额及增加人员基础绩效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取暖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5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46万元,增长162.5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租赁费及专用业务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燃料、材料费、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6万元,下降68.21%,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6万元,下降68.21%,公用经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支出公务接待费用。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燃料、材料费、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45万元,增长162.5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经费支出增加。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固定资产原值1174.35万元,累计折旧263.0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11.32万元。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28个,共涉及资金74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02%。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际绩效评价符合规定要求,按照要求设置了一定数量且能衡量项目实际绩效的具体指标。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益。(详见附件3)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新宁镇县城建筑垃圾填埋项目租地补偿、宁县新宁镇庙咀坪居民点供热项目、惠众商品混凝土公司新建厂房地平整项目、新宁镇十里铺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宁镇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新宁镇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新宁镇金银花栽植项目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3)
1.新宁镇县城建筑垃圾填埋项目租地补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7.05万元,执行数为337.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县城建筑垃圾填埋工作,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未发现存在问题。新宁镇县城建筑垃圾填埋项目租地补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整体完成情况较好。根据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经评价,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2.宁县新宁镇庙咀坪居民点供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执行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宁县新宁镇庙咀坪居民点供热项目工作,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未发现存在问题。宁县新宁镇庙咀坪居民点供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整体完成情况较好。根据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经评价,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3.惠众商品混凝土公司新建厂房地平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00万元,执行数为2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惠众商品混凝土公司新建厂房地平整项目工作,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未发现存在问题。惠众商品混凝土公司新建厂房地平整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整体完成情况较好。根据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经评价,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4.新宁镇十里铺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11万元,执行数为49.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改善区域人居环境,美化乡村环境。未发现存在问题。新宁镇十里铺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顺利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整体完成情况较好。根据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经评价,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5.新宁镇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4万元,执行数为8.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解决部分群众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确保群众渡过生产生活难关。未发现存在问题。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按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了临时救助资金,整体完成情况较好。经评价,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6.新宁镇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20万元,执行数为79.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度改厕任务,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执行无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的及时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对新宁镇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的评价,根据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经评价,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7.新宁镇金银花栽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执行数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每个行政村农户庄前屋后及边角地、撂荒地栽植金银花。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栽植人员缺乏培训,导致栽植标准不高、管护措施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组织专业人员现场进行指导栽植和管护。金银花栽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已完成农户庄前屋后及边角地、撂荒地栽植金银花任务,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详见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失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附件4:新宁镇2023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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