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xnz000/20201208-0006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新宁发〔2020〕206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中共新宁镇委员会新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宁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疫联防办发〔2020〕19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新宁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县新宁镇委员会
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
新宁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研判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肺炎疫情极易叠加风险,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扎实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应对准备,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快速反应,精准有效快速处置散发病例及聚集性疫情,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巩固全镇持续向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秋冬疫情防控措施
(一)坚持和完善应急指挥体系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高效协同运转的防控指挥体系,做到领导不变、组织不变、人员不变,始终保持战时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启动,高效组织,快速处置。“一办八组、20个攻坚分队”要继续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查缺补漏,调整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坚持平战结合,动态调整,常备不懈,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二)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坚持“八类”人员应检尽检,建立人员、物品、环境同检,检测、“哨点”监测和预警联动的监测预警机制。
1.医疗机构人员监测。中医院要强化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传染病首诊报告负责制。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第一时间送往县医院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每隔7天检测1次;医务工作人员要坚持每隔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医疗机构环境监测。中医院要每周对发热门诊、呼吸科和感染科门诊病房、地面、墙壁、物体表面采集样本进行医院环境监测。
3.市场冷链食品检测。新宁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4.市场环境及从业人员监测。镇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检测救治及市场监管专责组要对巩范农贸市场及辖区水产门市每周对排水系统中污水、存放售卖冷冻冷藏海鲜水产品和肉(禽)类食品的摊位等环境及从业人员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重点开展销售档口环境、案板、器具表面、贮存冰箱,以及冷库内表面、运输车辆、下水道污水、卫生间、洗手池表面等环境的核酸检测。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大对辖区屠宰、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经营场所环境样品的核酸检测。
5.重点场所与人群监测。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镇直有关单位要坚持“管行业必管疫情”,对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镇联防办。建立“两站”、商场、超市及影院剧场、图书馆、健身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体温监测制度。镇养老院、各乡村小学、幼儿园、辖区餐馆、巩范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每日检测体温,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一旦发现发热等症状人员,要第一时间报镇联防办,及时送医诊疗。
6.村、社区健康监测。各村(社区)要组织村组(社区)网格员、物业、公安、医疗卫生机构等人员,做好进入社区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已治愈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排查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7.药品销售监测。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选择辖区至少1家有连锁分店的药店,监测所有药店每日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销售情况,由药店进行汇总,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审核后报县药监局,如有异常,及时报镇疫情防控办。
8.家庭个人监测报告。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主动向村、社区报告;提示辖区城乡居民做好家庭个人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向村(社区)网格员报告,同时主动到村卫生室、中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排查。
9.风险预警报告。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农贸市场环境监测、重点场所与人群健康监测、社区和家庭监测、医疗机构人员和环境监测、药品销售监测等各方数据,综合研判疫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动态调整防控策略。
(三)精准管控高风险人群
1.入境人员。各村(社区)要对已在第一入境口岸地集中隔离14天,且有核验核酸检测证明和集中隔离14天证明的的来宁人员,继续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第7天、第1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对无法提供集中隔离证明的入境人员,要落实集中隔离14天。
2.中高风险区来宁人员。对高风险区来宁人员,全部落实就地集中隔离14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区来宁人员,如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在第7-10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应立即临时留观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者在抵达目的地后应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10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六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人员、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发热患者应及时送医诊疗,对治愈出院患者要建立健康档案,做好随访、复诊等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对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应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并进行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根据疫情研判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可对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应当在村、社区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
(四)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
1.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准备。县中医院作为县级后备医院,要按照收治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要求,对医院总体布局、门急诊(含发热门诊)、留观室、隔离救治病区等进行升级改造,达到新冠肺炎疫情救治和院感防控的要求标准。
2.隔离救治病区准备。县中医院要严格按照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控要求,9月底前落实病区“三区两通道”(三区即清洁区、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两通道是指医务人员通道和病人通道)改造,完善做好隔离病区储备。要加强重症监护病区改造,扩大重症监护床位数量,配备与床位相匹配的重症救治设备。
3.医疗物资准备。要建立全镇重要防控物资储备和调配长效机制,物资保障专责组要制定全镇医疗物资储备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实施意见,做好全镇范围内医疗物资品种、结构和数量的平衡工作,进一步明确常态化和疫情暴发时医疗物资储备管理职责和使用调度权限。中医院要尽快建立专用应急物资储备库房,在现有基础上调整充实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杀用品等重点医疗物资储备,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对接,争取新冠疫苗储备,进一步完善全镇医疗物资生产储备、调度体系。
4.生活物资及市场运行保障准备。物资保障及市场监管专责组要统筹协调,做好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障,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结合实际做好居民生活、国计民生、城市运转等运行保障工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加强运行调度,确保供应链畅通。
5.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控力量、物资和技术指导队伍准备。镇直各单位、驻镇各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就近与县中医院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做到“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储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措施,严格发热门诊设置、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常态开展健康教育,加强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五)精益求精做好患者救治
1.强化救治能力保障。县中医院按照床位比例,至少配备3批能够满足临床需要的医护人员队伍,成员涵盖呼吸、重症、影像、急救、院感、检验、护理、心理健康等专业,随时处于备战状态。检测救治专责组要组织组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指导辖区内疑似、确诊病例的日常救治工作。
2.坚持开展多病防治。县中医院要加强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提高流感疫苗、b型嗜血杆菌疫苗(hib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水痘等疫苗接种率,将老年人、儿童、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作为优先对象,减少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避免造成医疗挤兑。对高风险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岗位,可在中医医师指导下采取中医药干预措施。倡导坚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三、暴发疫情处置原则
(一)应急处置。如出现本地确诊病例或聚集性疫情,根据疫情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划分风险等级的区域可调整至乡(镇);精准划定管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产停学等措施;规范开展疫点处置、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等人员判定与追踪管理,确定隔离人员的规模;对防控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同时要切实做好防控政策宣传解读,增强群众防治疫情信心。
(二)中风险区防控措施。连续14天内发生不超过10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的为中风险区。在全面落实以上秋冬季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管控区域划定。将病例发生所在的村组 (社区)及与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区域划定为管控区域。
2.管控区域管理。管控区域实施封控管理,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严禁居民、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对必须出入的工作人员等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戴口罩、扫码通行等要求。组织落实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消杀、心理干预等工作。
3.社区摸排。发生疫情的社区要组织网格员、物业、公安、医疗卫生机构等人员,主动巡查、搜索排查,对辖区内所有居民开展健康监测。当疫情有扩大蔓延趋势时,疫情发生的村、社区和相邻村、社区应主动开展摸排。发现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及时送县医院排查和诊治。
4.应急监测。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暴露场所和单位的可疑商品、食品、物品、环境及相关生产和交易环节开展风险监测,对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及其他可疑暴露人群开展主动追踪管理和扩大核酸、抗体检测,并做好药店内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实际使用者追踪,引导其及时就医。
5.强化“两站”管理。各村(社区)及镇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专责组要严格落实信息登记、体温监测、健康码核验、环境通风、消毒及境外来庆人员、中高风险区来庆人员的排查、管控。
6.企事业单位管理。辖区内除“三必一重”(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行业;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疫情防控必需行业;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群众生活必需行业;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企事业单位外,其它企事业单位第一时间全部停产停业,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入员聚集。
7.宣传及舆情应对。镇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宣传引导专责组组织协调新宁先锋号及时报道疫情发展及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加大新冠肺炎科普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和引导。
(四)高风险区防控措施。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的为高风险区。在全面落实中风险区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扩大管控区域范围。管控区域从有疫情的村、社区扩大到乡 (镇)。
2.全员核酸检测。如感染来源不明或疫情有扩散趋势时,及时启动高风险区城内全员核酸检测,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最大程度避免漏管失控。
3.严格“两站”管控。在落实中风险区措施的基础上,按照高风险区管理要求,交通检疫专责组要制定落实更严格的管控措施。
4.坚持分行分业进行管理。辖区内除“三必一重”企业外,其它企事业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停产停业。
5.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必要时启动高危人群新冠疫苗应急接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党(总)支部,村(居)委会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压实“四方责任”(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落实主管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落实自我防护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物资储备到位。镇联防办和专责工作组要根据全县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二)强化物资保障。镇物资保障组要按照“从紧保需”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度,切实保障各村(社区)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各村(社区)要建立疫情防控物资使用台账,严格规范物资用途。
(三)加大培训演练。镇联防联控办公室要在9月底前完成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业培训,确保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推动疫情防控能力与日常工作能力双提升。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社区、企业、学校、敬老院等疫情防控演练,提升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能力。
(四)加大督导力度。镇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检查专责组要加大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将依据《新宁镇重大工作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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