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xnz000/20230801-00030 | 发布机构: | 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08-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新宁政发〔2023〕207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做好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23〕5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庆政发〔2023〕16号)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23〕40号)要求,镇政府决定成立新宁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怡昕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辛 亮 党委副书记
米凤川 副镇长
刘会军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第 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 刚 党委委员、党建办主任
张宁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万 辉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小红 新宁司法所所长
刘 娜 新宁市场监管所所长
石利锋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建霞 人大副主席
黄 炜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赵亚红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文娟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勾文娜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谭亚宏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王军宁 二级主任科员
马 鹏 四级主任科员
于来明 四级主任科员
谭海丽 马坪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王丽红 九龙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李敏新 城关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坚文娟 东城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镇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设在镇统计站,主要负责普查工作统筹协调、物资保障工作,米凤川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抓普查工作具体业务指导。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重要事项和建议方案,加强沟通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张俊杰、王昭、李敏办理具体业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领导小组不作为镇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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