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xzz000/20210506-0005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5-0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村务公开 |
关于全面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专责工作组:
根据县脱贫领办发《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自查工作的通知》〔2021〕13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巩固全镇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自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及内容
自查对象为全镇2238户脱贫户和10户边缘易致贫户。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重点自查收入、安全饮水、安全住房、易地搬迁、义务教育、医疗医保和兜底保障等工作成果巩固情况。
二、时限安排
集中自查从4月26日开始至4月29日结束,共安排4天时间。自查结束后进入常态化监测帮扶阶段。
三、自查方式及重点任务
自查工作坚持查改结合、即查即改、真查真改、彻查彻改的原则,由镇扶贫办全面负责,各业务口对各自指标,严把标准要求,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各村统筹本村内包括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在内的所有工作力量,进行全覆盖自查;要对照标准要求,逐户逐人逐项自查。对核查出来的问题短板,核查人员第一时间交办所在村包村领导、村支书,同时上报镇扶贫办,由镇扶贫办督促整改落实。
(一)核查收入支出情况。依据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测算原则,核算2020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真正超过4000元,核查现有收入渠道是否稳定可持续,测算2021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较2020年稳步提升,是否存在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二)核查饮水安全情况。依据农村饮水安全验收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核查每人每天用水量是否低于 20 升;取水往返时间是否超过 20 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是否超过 800 米、垂直距离超过 80 米;集中供水工程检测结果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水窖、小电井等分散供水工程是否正常使用,水质是否存在肉眼可见杂质、有异色异味、农户长期饮用有不良反应等现象;供水保证率是否能达到每年 90%及以上天数供水正常。
(三)核查安全住房情况。依据农村房屋安全A、B、C、D四个等级对应标准,核查现主要居住用房是否达到“A、B”级安全标准,人均住房面积是否达标,是否有住建部门出具的安全住房等级认定证书,安全标识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稳定居住在安全住房内。
(四)核查易地扶贫搬迁情况。聚焦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全面核查安置区配套建设情况,查看安置点和安置住房是否建有必要的地砖、院坪,刷白、吊顶、灶头、水、电、路、厕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达到入住条件,住房面积是否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是否存在原址重建以及住房质量安全隐患等其他问题。聚焦搬迁群众后续扶持政策落实,产业扶持上,具体查看到户产业是否培育到位,从事生产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种养技术;就业扶持上,具体查看有务工意愿的人员是否全部稳定就业,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是否接受了相关技能培训;兜底保障上,查看是否享受了对应的保障政策,保障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通过逐户排查,确保搬迁群众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五)核查义务教育情况。对照“义务教育有保障”标准要求,核查脱贫家庭适龄学生是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享受“两免一补”和“营养餐”教育资助政策,有无因贫失学辍学(因病休学和因残疾、智障而不能上学、休学或辍学的除外),对特殊群体学生是否落实个性化教学措施。
(六)核查医疗医保情况。对照“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要求,全面排查两个方面:一是查医疗机构建设。全面排查行政村卫生室面积、功能设置是否达标,村医执业资格、使用药品种类等情况;乡镇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科室设置、基本医疗设备情况,执业(助理)医师及全科医生执业资格情况,远程诊疗系统建设情况。二是查政策落实。脱贫群众患大病、慢性病救治情况,是否有未参保人员,是否享受了医疗救助参保资助,是否存在属于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医保未报销情况,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的报销比例是否达标;是否落实“一站式”即时结报制度等情况。
(七)核查兜底保障情况。按照“应兜尽兜”的原则,核查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之外是否存在漏保、漏养情况;保障政策标准与家庭实际情况是否相对应;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否落实监管监护责任;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保障资金是否严格落实按月发放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今年是党中央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第一年,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充分认识到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的任务依然艰巨的现实,主动扛起自查整改的主体责任,各包村领导、村支书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集中一切力量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人员调配、责任传导精准到位,坚决把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好、拓展好,经得起各方检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严格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各村要紧紧围绕核查对象和工作任务,准确把握标准要求和着力重点,坚持“自查不少一户、不漏死角”的原则,认真严肃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自查工作。镇扶贫办要统筹行业部门标准,现场督促指导各村自查整改;各村由包村领导负责,组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排查问题,要对照自查表中涉及内容,逐项入户开展核查,要做好三个到位,即现场核查到位、精准采录数据到位、政策解释到位,对于整户外出的农户,也要电话沟通核查到位,坚决防止闭门造车和主观臆断,确保核查结果的真实性。
三是明确责任时限,扎实整改到位。各村务必于4月29日前完成所有户的自查工作,以村为单位及时审核收集自查反馈问题,发现问题即可交办,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各包村领导、村支书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利用10天时间全力解决,5月10日前彻底整改到位,坚决不留任何隐患。自查整改结束后,各村要形成自查报告,经包村领导、第一书记、村支书审签后,于5月10日上午12点前报回镇扶贫办。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各村要以这次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靠实监测帮扶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查漏补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监测、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制定完善“一户一策”帮扶计划,确保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及时解决相关苗头性问题,长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镇纪委要围绕自查工作逐村开展督查,坚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整改不彻底、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形,尤其是对闯红线底线的人和事,一律严查到底、追究责任,以从严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见效。
中共新庄委员会
新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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