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xzz000/20211215-00079 | 发布机构: | 宁县新庄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1-10-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新庄镇新冠疫情联防联控倡议书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等地再次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病例。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现向全镇人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请您密切关注国内疫情风险地区动态及发布的病例轨迹信息,近期非必要不外出,减少下必要的聚餐活动,不参与群体性活动、严格落实“红事缓办、专事禁办、白事简办”的防控要求。如确需外出的,请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自觉居家隔高14天以上。
二、近期从省外来宁返宁的所有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或社区报备,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并配合落实隔离留观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我镇为外出务工大镇,人口流动性大,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所在村或社区,做好流动人口备案工作。
四、要时刻关注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务必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安全、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快完成全程两剂次免疫接种。接种疫苗第二剂满6个月的(2021年5月1日前完成两针剂疫苗接种)18岁及以上重点人群,请前往就近接种点接受加强免疫接种,以便获得最佳保护效果。
六、请全镇广大人民群众互相监督,发现有来自中高风险区的人员没有及时报告备案、居家隔离的,及时给予劝诚或向镇政府反映。
让我们携起手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舟共济、众志成城,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共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战。
中共新庄镇委员会
新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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