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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xzz000/20211215-00075 发布机构: 宁县新庄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1-08-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养老服务

关于印发《新庄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来源:宁县新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庄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新庄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宁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2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就完善覆盖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十四五”规划关于社保工作的目标要求,以推进参保扩面实现“全覆盖”为工作中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以提升基础数据质量,加大数据利用力度为抓手,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夯实基础管理;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载体,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率达到95%以上;待遇发放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100%;待遇发放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安全,经办人员工作作风持续改进,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社保扶贫工作

1.2021年度对“五类”特殊困难群体(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计生 “两户”)继续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由县财政予以代缴。代缴对象本人可不缴费,也可自愿选择其他档次缴费,代缴的保费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相互不冲突、不抵扣。

2.各村要做到线上线下同时核查,线上对公安户籍、医疗保险、管理系统等信息进行筛查比对,分类筛查出16周岁以下人员、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服役、服刑人员信息。线下组织人员进村入户现场核实,彻底摸清参保对象底子,掌握未参保人员状况。并按照对象就是任务的要求,督促应参对象及时参(续)保缴费,确保按期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各村工作任务见附表)。

3.紧盯毕业季、退伍季、返乡季等关键节点,重点做好毕业学生、退伍军人、务工返乡人员的信息登记更新工作,坚持“核实一人,参保一人”,有效促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4.我镇对集中代缴保费工作完成后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对新纳入的对象按程序办理代缴手续。

(二)参(续)保缴费工作

1.缴费档次。2021年度除“五类”特殊困难群体外,一般人员最低缴费档次300元。缴费档次设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十二个缴费档次。省级财政对选择2500元和3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90元;对选择500元至2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60元;对选择400元及以下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30元。县级财政对选择3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25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25元;对选择2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20元;对选择15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15元;对选择500—1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10元;对选择400元及以下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5元。鼓励参保群众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预期待遇领取水平。

2.缴费方式。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保费收缴具体由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可通过手机掌上银行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方式缴纳保费,也可在代办银行营业室现场缴费。

3.具体任务。我镇和县养老保险局、县农行每月坚持对账一次,核对账务,整理票据,及时纠正错误信息,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镇经办人员每月要将缴费对象和已缴费的对象名单进行比对清理,及时将未缴费人员名单下发村组,便于村组干部及时掌握工作底子,督促做好保费缴纳工作。

(三)待遇发放工作

对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加强政务系统信息核查比对,取消待遇领取资格县乡村三级审批制度,不再要求群众申报相关资料。发放工作既要杜绝重复、冒领情况,又要做到“应保尽保”。

1.动员到龄人员在到龄前一个月缴清当年保费,并及时通知办理待遇审批手续。对没有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要加快社保卡信息采集核实进度,提高办卡速度。对没有办理社保卡的人员,要及时开办农业银行卡,确保到龄人员及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做好双重待遇领取人员核查工作。对省市反馈的疑似双重待遇领取人员要及时进行核查,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保险金。

3.各村要及时动员待遇领取人员利用甘肃生物生存认定APP,集中开展生存认定工作。对没有参加生存认定的人员,及时上报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对暂停待遇人员,进行重点核查。对已死亡人员,动员家属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和参保关系注销手续。

(四)基金管理工作

我镇建立了内控管理制度,靠实监管责任,主动提高基金运行风险防控意识,加强对基金管理的业务指导,不定期检查基金运行情况,差缺补漏,积极预防基金运行风险。各村要指派至少2人负责基金管理,对集中征缴的保费要及时缴纳,建立基金管理台账,上解资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坚决杜绝挪用、挤占、截留养老保险基金的现象发生。

三、工作步骤及阶段考核

2021年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实行周评比、阶段性考核,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1日-8月31日)。以一般农户50%缴费率为考核基准点,对缴费率在50%以上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对缴费率在50%以下的村进行全镇通报批评,村支书书面检查并限期完成任务。

第二阶段(9月1日-9月30日)。以一般农户80%缴费率为考核基准点,对完成缴费任务村进行通报表扬,对完不成缴费任务的村,村支书和村主任书面检查并限期完成任务。

第三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以总参保率95%为考核基准点,对完成缴费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对完不成缴费任务的村通报批评,对村支书、村主任进行约谈;对完不成任务且名列倒数第一的村,村支部书记诫勉并限期完成任务。对在限期内完不成任务的村,所欠参保基金从村干部工资中予以扣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了以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扶贫专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包村领导和村支书对各村参保缴费工作负总责,包村干部、扶贫专干和其他村组干部负责具体征缴,镇村组干部要协作配合,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镇养老保险办要做好信息统计上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业务指导及时,办理程序规范。各村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涉及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关系到群众的贴身利益,要根据安排意见抓紧制定各自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加大政策宣传,加强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坚持每周一评比,半月一通报,阶段一小结,对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村予以奖励、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的村要在全镇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新庄镇202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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