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ybj000/20210818-00027 | 发布机构: | 宁县医疗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1-08-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宁县关于暂停办理医保业务的公告
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
按照省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在甘肃省统一上线运行并进行系统切换,在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将暂停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办理。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保信息系统切换时间
2021年8月15日18:00起,原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停止办理各项医保业务。2021年8月26日8:00起,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启用,开始办理各项医保业务。
二、原系统停机期间暂停医保业务范围
2021年8月15日18:00起,全县医保经办部门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费用的手工报销录入、结算和支付业务;暂停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支付、门诊慢特病等所有医疗保险业务,参保人个人账户无法使用。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参保人医疗费用结算业务。
三、暂停税务办理医疗保险费征缴的时间和范围
停机前1天(2021年8月14日18:00)关闭税务征缴接收通道,2021年8月26日8:00重新开启征缴。为了确保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请缴费人员于8月14日18:00之前完成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缴费的,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做好缴费安排。
四、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需要在医药机构办理医保业务的,参保人可先自行垫付,保留好相关票据,待恢复服务后到医药机构在新系统中办理补录,也可在新系统上线后到医药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二)暂停服务期间,各医保经办机构将采取线下收取资料方式办理相关医保业务,做好业务受理登记,待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核发,办结时限顺延。
五、其他事项
(一)各医药机构务必于8月12日18:00前向相关经办机构提交在途业务办理资料,各经办机构务必于8月15日18:00前办理完在途业务。
(二)系统切换期间,鉴于医保业务暂停办理,请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请参保人合理安排医疗保险业务申办时间,按定点医药机构的指引做好就医安排。
在系统切换过程中给参保人带来的不便,敬请大家谅解。如有疑问请向县医保局咨询:
办 公 室:0934-6622665
医药服务股: 0934-6861981
城乡居民业务:0934-6625332
参保信息业务:0934-6689239
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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