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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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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应急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 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三)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办工作。

(四)推进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协调 乡镇开展应急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五)负责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转办、督办、查办、汇总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查处上级交办的案件。

(六)负责建立统一指挥、跨区协作、部门配合、整体联动 的应急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协调机制。

(七)参与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现场查处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队长:吕小强


( 一)综合股。负责监督和统筹协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负责制定县应急综合执法队 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督促实施;登记分配案件线索,承担各执法股案件查办的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县级调查处理事故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承担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立 案登记,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讨论、查办督办及行刑衔接工作;承 担应急综合执法队各类业务信息审核和统计报表、执法工作的分析总结报送工作;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执法培训。

(二)安全生产执法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化工)、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以及冶金、有色、建 材、机械、轻工、纺织、  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执法股。负责法律法规赋予应急 管理部门的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灾害救助、 防灾减灾和有关应急抢险、救援、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宁县马坪新区政府统办楼1号楼1313办公室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934—6626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