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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yjj000/20240306-00008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生效日期: 2024-03-06 废止日期:
文 号: 宁安办发〔2024〕6号 所属主题: 安全生产

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 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宁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党立阳  152******4485    

                                                                                         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着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省委、省政府及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和市委、市政府55条主要工作任务,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坚持分类施策、精准防范,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压实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基层末端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县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居民楼院、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施工现场、物流仓储等场所同步开展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九小场所。推动乡镇、消防工作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场所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2.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3.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4.场所违规住人;

5.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6.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

7.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8.餐饮场所存在燃气消防安全“五类”突出问题。

(二)混合经营场所。以集餐饮、住宿、娱乐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为重点,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

2.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增大火灾风险;

3.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4.违规占用防火间距搭建临时性建筑;

5.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

6.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

7.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8.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9.内部各单位未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人员密集场所。以寄宿制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推动相关行业部门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2.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是否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

3.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4.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5.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6.是否堵塞、占用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

7.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8.门窗上是否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9.是否常态化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0.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真正发挥作用。

(四)居民楼院。以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失管楼院为重点,会同住建部门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2.失管小区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

3.消防车通道、楼梯间、公共走道是否被堵塞占用;

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5.楼梯间、管道井封堵不严和堆放杂物;

6.外墙保温材料破损脱落;

7.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五)矿山地面建筑场所。以矿山地面生产、生活、行政福利区内的办公楼、综合服务楼、联建楼等地面建筑场所为重点,会同应急、矿山安全监管等部门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未按要求落实暂停使用吊篮系统措施;

2.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3.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

4.日常演练不到位;

5.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6.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

7.电气燃气线路设备使用不规范;

8.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9.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

10.重要场所使用明火取暖。

(六)施工现场。以新建、改建、装修、拆除等各类施工现场为重点,会同住建、应急部门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

2.未落实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

3.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4.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6.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7.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8.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七)仓储场所。推动相关行业部门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

2.仓库内未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堆垛间距不符合要求;

3.未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

4.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及泡沫夹芯彩钢板;

5.未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6.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7.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8.员工消防安全常识不掌握。

四、工作措施

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大活动”,重点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风险研判。各乡镇结合本辖区历年的火灾情况特点和前期冬春火灾防范工作的开展情况,研判面临的消防安全风险形势,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党委政府要专题听取情况报告,元月底前全面部署开展本地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宗教、教育、民政、住建、商务、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在专项工作结束前,要列出本系统消防安全不放心、不托底单位和区域名册,纳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推进整改。

(二)全面加强隐患排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组织张贴、转发《省安委办发布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全面发动重点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要带队开展自查,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重点场所消防检查要点和《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乡镇要积极发动消防工作所、综合执法队伍、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三)全面加强问题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督促相关部门作为攻坚整治对象,实施挂账管理,明确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每周跟进整改情况,确保整改一处、销案一处。

(四)全面加强联合执法。对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持“一案双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违规设置铁栅栏和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问题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五)全面加强约谈警示。各行业部门要结合辖区火灾特点和排查整治情况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风险提示函、措施建议书,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县级政府、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发出工作警示函。攻坚整治期间,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等进行约谈,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

(六)全面加强典型曝光。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中央媒体、省级和当地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七)全面加强培训演练。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整合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提升检查质效。各单位要组织员工全面开展内部培训演练,督促每名员工做到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聚焦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大演练活动,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的意识和技能,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八)全面加强督导检查。县安委办将及时提请县纪委监委把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范围。成立工作组对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县级各行业部门根据需要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分区域集中开展督导检查,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收到督导效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5日前)。结合实际细化本地本部门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组织张贴、转发省安委办消防安全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25日前)。按照行动部署,深入排查七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大活动”,严格落实八项重点整治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对各乡镇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重点行业部门进行验收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把除患攻坚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坚持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整治。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冬春火灾防范工作已明确的重点任务,与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有效结合、同步推进,科学评估前期工作成效,强化重点区域、重要场所、敏感区域、薄弱环节消防安全管控,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检查、专家辅助、异地执法等综合整治措施,提升执法质效,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突出隐患问题,有效减少隐患存量、降低火灾风险。

(三)严格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是年度县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跟踪问效,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推动整改落实。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县安委办将开展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总结、消防安全不放心不托底单位(区域)名单和总结请分别于2月5日和3月22日前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总结不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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