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yjj000/20210301-0001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3-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宁办发〔2020〕35号 | 所属主题: | 救灾 |
中共宁县委办公室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县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现将《宁县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对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宁县委办公室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宁县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重大灾害风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庆办发〔2019〕51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成庆阳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县风险隐患底数。以地震、地质、水旱、气象、林草灾害等为重点,开展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重点区域灾害隐患排查,开展重点区域的民居、桥梁隧道、河堤大坝、供电供水、通信、输油气管线、交通设施及生产经营单位等建(构)筑物结构调查和抗灾性能评价,建立县乡村三级贯通、行业领域信息共享的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研究确定灾害风险区划,绘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参加部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矿产办、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县武装部等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针对灾害频发多发并发群发链发,承灾体高敏感性、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存在严重短板等重点隐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识别,全面收集获取各类自然灾害信息,建立全县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开展主要灾害、多灾种、灾害链和区域综合风险评估,绘制综合灾害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实施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调查收集重点区域建(构)筑物的基础数据,建立全县地震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分类开展建筑工程结构抗震性能评价、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灾害风险隐患识别,摸清县乡村三级地震灾害风险底数,绘制全县地震灾害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实施单位: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县应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动态掌握地质灾害变动情况,实时监测、预警、防控地质灾害,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基础(隐患点)数据库。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提出防治措施建议,绘制全县地质灾害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实施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水旱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工程。开展流域行洪能力、重点水库防洪能力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水旱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健全旱情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开展行洪、防洪能力风险评估,绘制全县水旱灾害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实施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建立常态化的气象灾害与次生灾害多部门联合调查机制,完成气象灾害风险普查,调查收集县乡村气象防灾减灾基础数据,建立全县气象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开展分灾种、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业务,绘制全县气象灾害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实施单位:县气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林草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建立健全督导检查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高山瞭望、地面巡逻等综合措施,重点对林场、草原、森林公园、城乡接合部、连片墓地等关键部位以及林下可燃物积累和周边秸秆堆放等易引发火灾重点区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摸清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底数,建立林草火灾风险基础数据库,绘制全县林草灾害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实施单位:县林草局、县林管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工程。继续实施森林资源培育、退耕还林工程,加强水、气环境和土壤综合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工作。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强化湿地生态修复和水源地保护。加大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工程,消除矿区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生态红线内及附近的居民进行有序搬迁,科学规划生态移民居住和工农业生产布局。(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参加部门:县发改局、县林草局、县林管分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水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
1.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开展“固沟保塬”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4大类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重点对水土流失类型区开展源头综合治理,确保土壤侵蚀程度明显减少,保证河流、水源地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实施单位:县水保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程。加强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强化保护地准入手续办理,完成自然保护区油井封堵退出后井场耕地或植被恢复,确保保护地安全。(实施单位:县林管分局、县林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加强县、乡、村、组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土壤污染场地修复工作,开展辖区内油田废弃井场(站)管线土壤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试点项目,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内油井封堵退出工作,确保土壤环境和饮用水源安全。(实施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进一步推动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自然保护区、重点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湖直观可视范围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矿山修复,消除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林草生态修复保护工程。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林草资源培育工程;实施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退化林修复改造、森林抚育、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林草生态修复项目,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健康、平衡。(实施单位:县林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生态移民工程。加强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加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监测工作力度,杜绝人为活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按照先易后难、轻重缓急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逐步稳妥地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实施单位:县林管分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在地震高烈度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危险区、易发区,以乡村民居、城市老旧房屋、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以及交通生命线、电力、通信、危化品厂库、水库大坝、重大工程等为重点,实施抗震加固工程。严格新建、改扩建住宅和公共设施等抗震标准。加强一般地区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民居、公共设施的加固改造,实施农村民居加固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地方标准和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布局,分级推进建设。(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参加部门: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人武部等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公共基础设施抗震加固工程。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大型商场、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设施实施抗震加固工程,逐步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有效降低公共基础设施因灾造成的损毁及影响程度。(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城市老旧房屋抗震加固工程。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存在抗震隐患的城市老旧房屋进行房屋建筑抗震性能安全鉴定,分期分类进行加固,对超过30年使用寿命的土坯房和无抗震措施的砖木(砖混)简易乡村民居进行新建翻建和加固改造,提高城乡居民的房屋抗震能力和等级,减轻和防控地震灾害风险。(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县应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重大项目抗震加固工程。加强对交通生命线、电力、通信、危化品厂房、水库大坝及淤地坝等重点建筑工程抗震防灾设施建设;各类建筑严格执行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实施城市抗震隐患消减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开展大型建(构)筑物减隔震技术应用示范,因地制宜推广轻型结构建筑。(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矿产办、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县应急局、县供电公司等,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境内中小河流及山洪沟道防洪治理工程,实施病险水库、水闸、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实现干支流堤防全面达标。全面治理挤占河道、排洪沟等空间的建构筑物。加快完善堤防、排水管网、滞蓄场所等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实施重大引调水工程和跨流域调水工程,完成城区供水、小盘河水库等重点水资源配置和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人饮水安全工程,推进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快全县人影能力项目建设,推进旱作农业区人工增雨(雪)体系建设,建设人工增雨、人工防雹作业外场试验区,完善县乡两级人影指挥系统。(牵头部门: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参加部门:县发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等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河流防洪治理工程。按照中小河流治理名录,重点对县域内马莲河、蒲河、泾河等主要段处中小河流进行综合治理,实施宁县湘乐川昔家沟至庞家川段流域防洪治理。(实施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城市防洪排涝提升工程。对城区雨污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强化改扩建排水设施以及配套工程,推进内涝积水片区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结合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广电、燃气、供热、轨道交通、人防建设等规划加大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度,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达到2%,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达到30%。积极推进老旧道路、小区、机关单位、校园、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吸水、蓄水、排水及净水能力。(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水库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小型水库治理工程,对全县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分年度进行除险加固,确保淤地坝防洪、拦泥、减沙等防灾减灾作用充分发挥。(实施单位:县水务局、县水保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重点水资源配置建设工程。立足挖潜区内水资源,实施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充分利用境内水资源,建设农村饮水集中供水工程。围绕城区第二水源项目建设,规划实施马莲河水利枢纽、宁县城区备用水源等重点项目工程,在全县构建起完善的供水网络系统,确保全县应急用水安全。(实施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人影能力项目建设工程。常态化开展生态服务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年均增水量30万立方米左右,推进人工防雹效果检验区及旱作农业区人工增雨(雪)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人影指挥系统,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实施单位:县气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工程。按照《甘肃省“十三五”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规划》,强化工程、生物、避让等综合措施,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治理。对灾害风险高、工程治理难度大、群众疏散条件困难的区城,结合脱贫攻坚、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改造等,推进灾害区移民搬迁。(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参加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扶贫办、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等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治理工程。对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避险撤离方案,强化治理防控手段,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安排专人看管,加强监测预警,确保险情及早发现、及早预防处置,最大程度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实施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大、灾害风险高、治理难度大及群众疏散条件困难的区域,进行搬迁避让,主动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实施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积极争取建成集综合救援、实训演练、物资储备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避险、应急指挥和救援多功能的应急救援中心。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和人防工程,建设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加快县级重型机械化应急队伍建设,组建县乡两级应急工程队伍。培育组建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地震救援、综合消防、林草防火、交通运输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构建县乡村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参加部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建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建设集应急避险、应急指挥和救援功能为一体的县级应急救援中心。(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实施单位: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2.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建立县、乡、村三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县城4个广场各1处,18个乡镇257个村、13个社区各1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实施单位: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网格化工程。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优化升级应急物资资源管理系统、仓储物流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建成县乡村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建成至少一个标准化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提升应急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应急局;实施单位: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综合运用先进技术,构建全域覆盖的灾害感知数据采集传输网络。建设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平台,融合风险隐患监测感知数据,实现灾害全要素综合监测。构建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模型,加强风险监测数据分析处理,提升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协同推进灾害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信息化建设,形成空天地一体监测预警体系。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扩展建设,加快实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参加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工程。通过智能科技和“互联网+”技术,加快县乡两级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机制,规范监测感知数据标准,通过数据共享和接入,实现地震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气象灾害等5个自然灾害单项监测预警数据横向共享和全汇聚,形成统一的自然灾害监测数据资源池,实现对自然灾害的全要素综合监测、综合风险评估、灾害风险预警和灾害态势智能分析与会商研判,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发布能力,提升全县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水平。(实施单位:县应急局、县林草局、县林管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水保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建设工程。依托信息技术,加快智能气象观测网、大数据气象信息系统、智能网格监测预警系统和“智慧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建成长庆桥、平子、金村、盘克、南义及湘乐6个国家级自动气象站网,34个区域气象站和雨量站总数达到,实现县乡区域自动气象站全覆盖;建立灾害性天气实时监视平台,建设土壤水分自动监测系统,建立卫星遥感接收处理系统,建立气象灾害与监控系统,建成2个标准化防雹高炮作业点,建设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气象监测站网,建成1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进一步提高台站业务自动化能力,构建全域覆盖的灾害感知数据采集传输网络,提升气象灾害预测、预报、预警、服务的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实施单位:县气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地震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完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和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形成集地震烈度速报、地震预警、诱发地震监测为一体的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在城区建设地震监测预警系统基本站,在人员密集场所建设预警信息发布终端,推进在乡镇、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实施单位: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县应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林草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加强林草防火和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和检疫御灾、防治救灾体系,建成县乡两级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系统,设置具体的监控点位,全天候对重点区域实施视频监控,白天高清成像,夜间红外线监控,发现火灾隐患,系统自动报警提醒,最大程度降低林草火灾带来的重大财产损失。(实施单位:县林草局、县林管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水旱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县乡两级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实现自动雨量站的实时降水和自动水位站的实时水位及预警情况的监测,能够监测到每个站点距离当前时间30分钟、1小时、3小时、12小时及24小时的雨情数据,可以自动生成雨情快报。(实施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县、乡两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和县、乡、村、组四级组织及监测责任人为主的“4+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和责任体系,为不稳定斜坡、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群测群防信息和专业监测信息提供一体化的管理平台,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监测预警、决策支持和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7.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各涉灾部门要基于基础数据、实时监测数据、遥感数据、历史灾害数据、抗灾能力信息,利用机器学习、人工智能和知识图谱等技术,构建地震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气象灾害等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模型,实现对辖区内自然灾害监测风险评估。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灾害发展趋势推演,构建快速、精准、高效、共享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和手段建设,重点加强偏远农村、山区等区域的预警信息传播和接收能力建设,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现主动提醒和按需推送。(实施单位: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水保局、县林草局、县林管分局、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县气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八)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推进技术装备产业化发展,为县乡村三级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先进的应急指挥通信装备,标准化、轻量化的应急救援装备,智能化的应急交通装备和现代化的医疗救援装备。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建设全县应急管理专家库,大力发展地震、地质、气象、水旱和林草等自然灾害成灾机理、监测预报预警、信息获取、应急防治、生命搜索救援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强化各类自然灾害防治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工作。(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参加部门: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县气象局等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九)实施全民防灾减灾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整合各类资源,建设全县防灾减灾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和多功能体验基地,在相关行业资格认证考试和企业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中增加防灾应急内容,分级分类建立安全防灾培训教育师资库。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统筹协调县乡两级主流媒体,开设防灾安全宣传教育栏目,提升宣传教育效果。全面建成宁县应急广播体系,做好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引领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遍及城乡的防灾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防灾安全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提高全民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参加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等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安全防灾教育基地工程。加强各相关部门间交流合作,积极选择基础设施和条件较好,有积极性、有意愿扩建和增加设备设施的单位,通过争取国家和省上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建设具有开展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逃生等实景体验与实操训练为一体的多功能防灾减灾培训基地和宣传教育馆。鼓励在各类学校、卫生机构、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及行业主管部门,开设安全防灾应急宣传教育专栏,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安全防灾应急知识。(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实施单位: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安全防灾教育宣传工程。利用县级主流媒体,加大安全防灾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县电视台、门户网站等开设安全防灾宣传教育栏目;在重要时间节点(“4.22”国际地震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陇原行”、“11.9”消防宣传月)开展安全防灾宣传教育活动;紧盯企业安全生产、群众平安生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七进”活动,全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灾应急意识;县乡村三级全部建立覆盖党政主管领导、行业监管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和一线车间、班组、农户的安全应急防灾微信群,到2022年底全面建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宁县应急广播体系,确保农村微信、广播和大喇叭覆盖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实施单位: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防灾避险应急演练工程。在县乡村三级推进防灾避险应急演练,县乡两级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安全防灾避险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实施单位:县应急局、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针对重大问题和短板弱项,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制度,编制重要规划,形成工作合力。要细化任务分工,靠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落实重点任务,加大推进力度。
(二)科学谋划推进。针对关键领域、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争取推进落实,切实发挥灾害防治各项工程的作用,努力提升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投入保障。建立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县财政加大县级投入保障力度的同时,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向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争取,最大限度得到以上政策和项目的资金支持。县财政局要将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鼓励社会参与。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培育壮大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建立社会工作者服务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加快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
(五)强化督查力度。县委、县政府将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程纳入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成立专门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及时的予以表扬,工作不力将通报批评。
附件:宁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杜 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蔡永军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王 超 县政府副县长
张 东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崇风贵 县人武部副部长
唐永祥 县林管分局副局长
黄 沐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存宁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建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
剡金祥 县委编办主任
米恩库 县应急局局长
马永录 县发改局局长
杨 杰 县财政局局长
师永春 县人社局局长
栗芳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晓荣 县扶贫办主任
李 春 县住建局局长
张鹏飞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金锋 县水务局局长
赵 渊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红才 县林草局局长
雷继荣 县卫健局局长
张文龙 县民政局局长
段生杰 县工信局局长
王 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贵和 县教育局局长
左建荣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昔鹏刚 县商务局局长
赵玉珍 县科技局局长
杨 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钊 县统计局局长
姚 轲 县矿产办主任
刘 波 县气象局局长
安小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宏信 县水保局副局长
唐宏轩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李小龙 武警宁县中队中队长
杨佩云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石满仓 宁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巨亦农 中国电信宁县分公司总经理
张德平 中国移动宁县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中共宁县委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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