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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yjj000/20240306-00007 发布机构: 应急局
生效日期: 2024-03-06 废止日期:
文 号: 宁安委发〔2024〕2号 所属主题: 救灾

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安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各类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特别是江西省新余临街商铺火灾、河南省南阳学校火灾、云南省昭通山体滑坡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惨痛。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李强总理多次批示,省、市、县各级领导均作了批示。临近春节,群众出行出游意愿强烈,节会活动增多,交通运输、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迎来高峰,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多发,各类影响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风险因素明显上升,全县安全防范形势非常严峻。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大排查大整治,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决策部署,更好的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业部门“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扬斗争精神,主动创稳、积极创安,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重大灾害防范,全覆盖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担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持续巩固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具体措施,紧密结合《关于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的通知》(宁安办发〔2023〕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宁安办发〔2023〕6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动员部署本乡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全面自查。各乡镇、有关成员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滚动组织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全过程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分级建立台账,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备。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同配合,集中攻坚解决。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要报告县安委会和行业主管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要果断坚决采取查封扣押、停产停工等强制措施。

(三)督导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切实推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督促本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各乡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要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法制等深层次矛盾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县安委会将适时对各乡镇、有关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和诊断式检查。

(四)“回头看”检查。在春节、全国两会等关键时段,各乡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重点行业、关键部位和环节要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以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县安委会将结合历次督查检查情况,对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中毒窒息、火灾、采空区垮塌,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矿、关闭矿、停产矿等落实包保、逐矿盯守、巡查等监管责任情况;突出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等高风险矿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即将淘汰关闭矿山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和乡镇人民政府。)

(二)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检查整治前店后宅,上宅下店,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门店,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规销售非个人燃放类产品行为。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满足要求、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用等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不完善、违规储存危化品的情况;油气长输管道、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专家指导服务以及各级督查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矿产办、县气象局和乡镇人民政府。)

(三)交通运输。结合春运工作,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客运班线、重型载货汽车、“五小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情况。严查重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长下坡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路面管控,补齐标志标线、设立警示牌,增设安全防护设施;及时预警预报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做好扫雪除冰工作,确保安全畅通。(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情况;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加强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加强桥梁隧道、城市轨道等高风险工程安全检查,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把关,整治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水保局等相关建设项目监管单位,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等在建项目实施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

(五)消防安全。重点排查企业单位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情况;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焦场所消防设施运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等情况;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和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问题整治情况;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集散地、集贸市场、易地搬迁等区域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以及可燃物、易燃物堆放和储存等情况,以及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情况。(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

(六)城镇燃气。重点排查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监测,推进违章占压处置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情况;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具体包括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重点是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等情况;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具体包括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燃气具经营门店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情况;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燃气整治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矿产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人民政府。)

(七)工贸企业。重点排查木材加工、面粉加工等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是否健全,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等。(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人民政府。)

(八)教育涉生。迅速组织开展寄宿制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火灾、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利用学校假期时间开展老旧电气线路改造,危旧校舍加固维修,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违规在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和加盖的房屋内办学、办培训班行为;确保疏散逃生通道畅通、严禁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强化学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落实,严禁学生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和违规使用明火。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排查、上一堂安全教育课,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师生安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人民政府。)

(九)文化旅游。重点排查旅行社企业租用车辆、旅游产品、安全评估、行前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情况;旅游景区人员限流和疏导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景区玻璃栈道、电瓶车、区间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高风险旅游项目管理情况等;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火源、电源、油源、气源管理情况等;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商业性演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审批许可、应急预案情况等。(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人民政府。)

(十)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游乐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矿产办和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地质灾害。对纳入管控台账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全覆盖”核查,重点检查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数据传输、预警报警是否可靠及时;可能危及城镇、学校、医院、农村集中安置点、各类施工工棚等人员密集区、旅游景区的危险山体、高崖陡坡、黏土开采矿等开展“全覆盖”检查,结合地形地貌和地质特征,科学合理界定,及时纳入地质灾害点监测,设立警示标志和告知牌,公示监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险情灾情报警方式和紧急撤离路线、避险场所等;坚持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落实险情报告奖励制度,发挥基层群测群防力量,依托专业技术优势,应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新方法,确保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能够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对冻融期存在滑坡、崩塌风险并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要立即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或者搬迁安置措施,确保安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和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森林草原防灭火。以林长制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狠抓隐患排查、火源管控,扎实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持续推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四定”“四包”“九抓”网格化管控机制,积极推广“五进”、“互联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林区(林缘区)乡镇、林场主要路口(路段)增岗设卡,分兵把守“山口、路口、村口”,严防火源进山入林;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和检查巡护频次,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更新更换灭火器具,及时维护保养,一旦发生火灾要“拉得出、用得上、扑的灭”,确保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向好。(牵头单位:县林草局;配合单位:县林管分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由县安委会统一组织,县安委办牵头督促协调,应急、发改、教育、工信、民宗、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务、水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商务、文体广电旅游、卫健、国资、林草、市场监管、矿产、消防救援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具体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立即安排部署,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分析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认真履行乡镇属地管理职责和行业“三管三必须”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组织开展以“四不两直”为主的多形式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注重整改落实。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专家作用,突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双重交办、双重督办”要求,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安全问题要挂牌督办和媒体曝光。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认真核查省、市历次考核、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按照“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的“五定”要求举一反三、保质保量完成整改,杜绝虚假整改和纸面整改,对涉及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现场一一核查、闭环整改。

(四)加大执法问责。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力度,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零容忍”。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的、边检查边发生事故的、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和行业部门,县安委办将采取警示提醒、挂牌督办、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推动整治整改。县安委办持续派出明察暗访组,开展重点督查、抽查、检查,加强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督促指导,切实推动春节前后全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3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安委办。

                                                                                                           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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