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yjj000/20221018-0002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消防救援大队隶属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火灾预防、消防监
督执法、灭火和应急救援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4.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规划,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5.完善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6.完成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宁县党委政府交办的相关职
能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为四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截至2021年底在职人数82人,其中行政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8人,消防文员11人,政府专职消防员61人,外聘厨师2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收、支总计849.6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19.42万元,下降20.52%,主要是上年度地方财政增加民办实事专项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9.68万元,支出决算为84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消防救援(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消防救援(款)消防应急救援(项)。
年初预算为830.48万元,支出决算为83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38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大队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1,339.28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被装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4,018,433.75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增加为民办实事经费,相关费用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有车辆1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 ( 套 ) ,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 套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8,496,848.88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附件2)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二: 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报告.doc
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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