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yjj000/20240814-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宁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规定对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县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市属在宁企业和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县应急局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局机关为行政部门,隶属县政府领导。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监督管理股、危化股、协调股、防灾救灾股等六个股室,下设宁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宁县防震减灾中心、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我单位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9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执法大队有事业编制5名,防震减灾中心有事业编制4名,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有事业编制1名。局机关实际在职职工10人,执法大队13人,防震减灾中心6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1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93.5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13.61万元,下降56.37%,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项目(其他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493.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3.5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49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96万元,占10.68%;项目支出3120.59万元,占89.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9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513.6万元,下降56.37%。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项目(其他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3.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13.6万元,下降56.37%。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项目(其他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3.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5万元,占1.13%;卫生健康支出17.31万元,占0.5%;农林水支出26.25万元,占0.7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10.34万元,占97.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7.91万元,支出决算为349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1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7万元,支出决算为3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退休人员机关养老保险中断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配减少。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驻村人员生活补助及上级下达灾后重建资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87.92万元,支出决算为34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3-2024年度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87万元,下降23.4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县级经费(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7万元,下降37.5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减及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66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62.33%,主要原因是督查检查频次增加。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66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62.33%,主要原因是督查检查频次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66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62.33%,主要原因是督查检查频次增加。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8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原因是公用经费压减及支出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2级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312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2023年度中央冬春生活困难救助”“2023-2024年度中央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其他自然灾害救助”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9.25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
二、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2023年度中央冬春生活困难救助”“2023-2024年度中央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其他自然灾害救助”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2022—2023年度中央冬春生活困难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1万元,执行数为8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共救助15363户58597人。保证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所需,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恢复生产生活。
2. “2023-2024年度中央冬春生活困难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71万元,执行数为2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共救助24075户93149人。通过对救灾资金的发放,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正常有序地进行,维护了我县的稳定、和谐、健康发展。
3.“其他自然灾害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25万元,执行数为57.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灾后农房重建,帮助因灾导致农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自救能力或自救能力弱的38户农户重建住房;帮助因灾导致农房一般损坏且自救能力弱的1户农房维修加固补助,改善了受灾群众居住和生活设施条件,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支出(项):反映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附件:
关于2023-2024年度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pdf
关于2022—2023年度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pdf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