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yjj000/20230109-00001 | 发布机构: | 宁县应急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3-0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宁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聚焦重点、精准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和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对涉及应急管理的职责、权力、规范性文件、许可、收费、招投标及重大事项等九大类政务信息实行全面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宁县应急管理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县新区统办楼1号楼13层,邮编:745200,电话:0934-6626009)。
(一)工作情况。我局确定了1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1名业务人员具体负责,并及时修订了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填报了《宁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责任分工表》,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列入政务信息公开负面清单的事项不予公开,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编制了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2022年,通过网站公开信息12条,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文件12份和政策解读文件0份。
(三)政策解读情况。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策解读第一平台,建立政策法规发布平台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县委、县政府和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此外,我们还利用“5.12”“6.16”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组织人员到县城、各乡镇人流密集区域,深入开展有针对性、有主题的宣传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政务新媒体运行监管情况。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要求,坚持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只转载发布党委和政府网站内容以及部门确定的稿源信息的原则,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发布的频次和力度,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
(五)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县政府网站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管理运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功能定位,加强内容建设,持续推进、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的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更好服务经济转型发展,造福人民群众。我局坚持把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根本遵循,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和配套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和“谁运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受理相关依申请公开信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群众和社会期待还存在差距。一是重视程度还不够。政务公开涉及范围广,工作要求高,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变动较频繁,对政策理解不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考不够、研究不深、主动意识不强,对有关重要决策、重要政策、重点领域信息解读发布形式不够丰富,缺乏深度和广度。二是政策解读规范性不强。政策解读文件存在文稿撰写质量不高,以政策术语解释或政策原文片段代替政策解读,未对政策文件吃透摸深,缺少对政策文件更高层面的剖析和解读,出现政策解读材料语言冗杂、烦琐等问题。三是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本年度政府门户网站或新媒体主动公开力度不够,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内容不全,优质内容不多,对群众关切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简单以简报信息代替政务信息,存在信息发布内容与栏目类别不一致、信息发布要素不完整等情况。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既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整理有关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随时根据局机关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开发和完善互动栏目功能,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使其更加便于用户使用。二是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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