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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cz000/20210201-0001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2-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安全生产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当前我镇已进入护林防火的关键期和警戒期,农历“十月初一”传统祭祀活动即将到来,森林防火工作形势更加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镇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严格落实森林防火“一把手”负责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森林防火措施,做到工作有部署,措施有保障,责任有落实,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二、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护林防火知识。

要不断加大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防火小喇叭、宣传栏、标语、横幅深入宣传到户,发动到人,尤其是针对林地、林缘范围内坟主和长期在外返乡上坟祭祀人员要实行专项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防火意识。农历“十月初一”等传统祭祀期间,镇村干部、护林防火人员要深入所包片、村组蹲点看护。各村要同重点防火区内涉及农户签订《宁县森林草原防火期野外安全用火保证书》(见附件),做到户户见面,不得代签。各村要制定宣传方案、防火规划和紧急预案,强化防火警示教育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好火情早期处置及扑救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村组干部及护林员加大对林区内坟头巡查力度和密度,严禁脱岗、漏岗、找人代岗。防火期内,在林地及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严禁上坟焚香、烧纸、燃放鞭炮,一经发现,要从快从重从严处罚。要落实村两委干部包坟头、包林区、包林缘坟地监管责任,对危险时段、智障人员要蹲点负责,建立台账,确保隐患不排除不撤离。值班人员必须按程序及时妥善处理火灾,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迟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应急处置,安全高效扑灭火灾。

各村要进一步完善火灾扑火预案,明确工作职责,扎实做好扑火车辆、机具等物资的储备以及检修、维护工作。各村组建不少于20人的义务扑火队伍,出现险情时第一时间进行扑救。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把小火当作大火打,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并且要突出保护重点路段、重要设施的防护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镇消防救援大队要随时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要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处置火情。

五、加强督查,扎实排查火灾隐患。

各村要及时对护林员进行防火培训,对林区巡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建立隐患台账,对存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进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要限时整改,务求实效。在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要坚持火情日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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