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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cz000/20210508-00089 发布机构: 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1-05-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会救助

残疾人证核发评残公示

来源: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 11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残联反映。

举报电话:0934-6622409 (县卫生健康局)、0934-6718933(县残联)。

市(州)残联监督电话:0934-8615446

省残联监督电话:0931-8411841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本人的联系方式。

附:残疾人证核发评残公示花名册


中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

残疾人证核发评残公示花名册

序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所在村民小组或居住小区

残疾详情

评定医院

评定日期

1

刘进宁

1963.4

中村镇刘家村

肢体四级


2021.4.22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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