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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cz000/20231112-00070 发布机构: 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11-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会救助

中村镇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残疾人公示表

来源: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市)卫生健康局(委)、残联反映。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本人的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934-6622409 (县卫生健康局)、0934-6718933(县残联)
市(州)残联监督电话:0934-8615446
省残联监督电话:0931-841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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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残疾人公示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乡镇村(社区)残疾详情评定时间备注
1郑华丽1970.7中村镇弥家村精神二级2023.10.30
2黄麦能1947.8中村镇中村村精神一级2023.10.30
3王金霞1966.8中村镇苏韩村肢体一级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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