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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cz000/20230110-00003 发布机构: 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0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县中村镇中村街4号,邮编:745206,电话:0934-6689039)。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概述

2022年中村镇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站、信息简报、动态、微信、QQ、电子显示屏、镇村两级公开栏、街道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大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放管服”好政策,提高宣传质量,努力提升企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及办事获得感。2022年我镇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公布的各类信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极大地推进了政府办公透明化、公开化。

(二)工作机构

中村镇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党政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由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并由1名工作人员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点设在中村镇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34-6689039。安排专职人员办理民政、卫生健康、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劳务、乡村振兴等相关业务,按照“首问负责、限期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原则,着力打造“为民、利民、惠民”的便民服务平台。同时,健全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三)公开内容

中村镇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以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栏等为辅,多渠道对外界发布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政策法规、领导信息、规划计划、公路建设、环境整治、农业信息、民生资金、安全生产、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方面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发布数量和更新频率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

2023年,我镇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思想教育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通过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做到“应发尽发”;四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在确保不涉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做到随生成随公开,确保及时高效全面公开应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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