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zjj000/20240311-00015 | 发布机构: | 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效日期: | 2024-03-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决议 |
宁县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实施方案
宁县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省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部署要求,精准支持我县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建立宁县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的安排部署,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精准对接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的原则合力推进房地产项目融资落地,实现金融和房地产良性循环,推动房地产项目正常开发建设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支持对象
申请融资的房地产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是:一是项目处于在建施工状态或处于短期停工状态且资金到位后能够马上复工并能够完成建设交付使用的;二是有与融资额度基本匹配的抵押物;三是确定一家贷款主办银行,建立贷款资金封闭监管制度,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全额用于项目建设交付,不得挪作他用和用于还款还贷等;四是预售资金未被抽挪或被抽挪预售资金已追回;五是已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完工计划。
三、职责分工
住建局:根据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房地产融资项目“白名单”,经县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审定后按时限要求(第一批3月15日前、第二批4月10年前、第三批6月20日前)向市住建局推送,确保成熟一批,推送一批,实施一批。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尽快为其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信用及公平性审查。
金融办: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自然资源局: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尽快为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安局:对房地产企业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要立案查处,依法打击。
税务局:对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查。
金融机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尽职免责制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房地产融资协调领导小组推送的支持对象,综合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强化信贷支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发改局、财政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县人行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发改、公安、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尽快融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安排部署,全力推动融资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加快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尽快为其办理“四证”。住建、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要督促房地产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增强银企互信。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办理在建工程等抵押业务提供便利和支持,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
(三)压实企业责任。住建局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改善自身资金状况,加快开发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交付。金融机构要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使用,确保信贷资金专款专用,严防挪用,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1.宁县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白名单申报资料目录清单
附件1
宁县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精准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有力推动房地产项目建设交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宁县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鄂海峰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县住建局局长
孟小丽 中国人民银行宁县支行行长
成 员:刘 鹏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靳 平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段 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永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晓龙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廉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海涛 县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王 博 县税务局副局长
王炜炜 县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魏孔金 中国人民银行宁县支行副行长
肖吉文 中国工商银行宁县支行行长
尚金红 中国农业银行宁县支行行长
王永博 中国建设银行宁县支行行长
董晓辉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县支行行长
史兰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县支行行长
杨 斌 甘肃银行宁县支行行长
王小红 甘肃宁县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
宁县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王晓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炜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按工作职责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白名单申报资料目录清单
1、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复印件盖章)
2、主导开发企业集团(股权说明)
3、资产负债表(公司盖章)
4、利润分配表(公司盖章)
5、现金流量表(公司盖章)
6、开发项目说明(公司盖章)
7、融资抵押物状况说明(公司盖章)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扫描件盖章)
9、土地使用证(扫描件盖章)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扫描件盖章)
1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扫描件盖章)
12、预售许可证(扫描件盖章)
13、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公司盖章 )
14、融资需求(公司盖章)
15、建立贷款资金封闭监管制度(公司及银行盖章)
16、已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完工计划(公司盖章)
17、开发项目工程进度说明(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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