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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jj000/20210825-00046 发布机构: 宁县住建局
生效日期: 2021-08-2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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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房产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房产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2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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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房产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房产服务中心根据上级规定拟定全县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住房保障;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职工培训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统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宁编委发【2020】4号文件,将宁县房地产管理局更名为宁县房产服务中心,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办公室、产权产籍股、住房保障股、市场与物业股四个股室。实有干部编制8名,在职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一般干部11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情况: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720737.86元,占财政拨款的100%。比去年7430772.60元减少1710034.74元,同比下降23.01%。主要原因是今年较上年上级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减少了5410659.00元

支出情况:2020年总支出5863206.86元,结余0元。基本支出1373154.92元,占总支出23.4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1642.92元,占基本支出的88.96%;商品和服务支出138402.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08%;退休费支出57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42%;其他资本性支出736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54%);专项支出4490051.94元,占总支出的76.58%(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858241.94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支出621810.00元,上级拨付驻村人员补助10000.00元)。比去年21161828.60元减少15298621.74元,同比下降72.29%。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付上级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上年结转资金13873525元。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情况:年初预算数 (查经费包干文)3674475.00元,支出数5863206.86元(其中项目支出4490051.94元),决算数5863206.86元。

年末结余情况:结余0元(专项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5720737.86元,较上年减少1710034.74元,减少23.01%。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减少。

本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5863206.86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154.92元,项目支出4490051.94元),较上年减少15298621.74元,减少72.29%。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付上级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上年结转资金13873525元。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90782.9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45.04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5140613.9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0335.90元,主要原因是县级追加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在此科目列支;

农林水支出100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00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62181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0659.00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将预下达的专项资金调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3154.92元。其中:人员经费1227392.92元,较上年减少21879.68元,减少1.75%,主要原因为2019年年底将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发放养老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医疗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45762.00元,较上年增加112262.00元,增加335.11%,主要原因县级追加工作经费纳入公用经费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0辆,无公务接待批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762.00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比2019年增加112262.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县财政将单位追加的业务工作经费拨入到项目经费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城镇拨款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432235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77%。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共组织对县级安排保障性住房费用、上级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平均自评得分99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附件2:宁县房产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57701.36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房产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2.宁县房产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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