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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jj000/20231026-00034 发布机构: 住建局
生效日期: 2023-10-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公开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城市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2、承担城区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相关职责。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成已移交的公用道路、排(污)水管道、停车场、广场、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管执法及因出现人为破坏、自然受损.等无法纳入原项目工程的零散修补工作;负责公厕、公用照明、沿街指示标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管护、维修工作。

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编制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规划并组织建设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绿线控制和绿化用地的管理工作,参与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已接收的县城规划区内绿化苗木管理及养护工作。
    4、监督管理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承担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及市政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与下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的监督管理和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运营管理及相应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县城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等的行政处罚权;县城区域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违法回收购买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县城区域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6、会同审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过程跟踪、竣工验收、设施交接、运行管理等工作。负责供排水、输电线路、电讯电视光缆、 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燃气、物业等行业管网杆线等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和智慧城市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股室8个,办公室、法制宣传和行政审批股、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股、环境卫生管理队、市政管理股(车队)、市容园林秩序执法队、环保违建执法队、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实有干部编制13名,在职79名(事业管理人员15人,事业工勤人员64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911.1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74.39万元,增长117.7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园林局并入,工资福利变动、人员变动,创立家园林县城,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增加,管理区域增加,环卫工工资支出加大,区域养护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911.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1.1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91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3.43万元,占54.05%;项目支出1337.75万元,占45.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11.1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574.39万元,增长117.7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园林局并入,工资福利变动、人员变动,创立国家园林县城,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增加,管理区域增加,环卫工工资支出加大,区域养护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4.39万元,增长117.7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园林局并入,工资福利变动、人员变动,创立国家园林县城,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增加,管理区域增加,环卫工工资支出加大,区域养护费用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财政统一代列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等财政统一代列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7.79万元,支出决算为277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园林局并入,追加预算,单位管理区域增加,环卫工人数增多,环卫工工资支出加大,区域养护费用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园林局并入,驻村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驻村人员生活补助为上级专项。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2021年指标55万元当年未实现支出,实际到2022年支付上级专项自然灾害救灾补助5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3.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07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园林局并入,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补助。

公用经费38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53万元,增长93.4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园林局并入,单位管理区域增加,区域养护面积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91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55.31万元、印刷费2.6万元、水费9.86万元、电费119.72万元、邮电费4.02万元、差旅费1.86万元、维修(护)费8.8万元、租赁费4.74万元、专用材料费24.68万元、专用燃料费13.86万元、劳务费15.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万元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26.96 万元,增长 12.4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园林局并入,人员增加,经费标准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包括道路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车、高空作业车、执法车:用于清理道路、广场、公园等地面上的垃圾、杂草和积淀物;用于收集、运输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9.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0万元,和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上年年底,我单位共有车辆18辆,主要费用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82万元,下降64.92%,主要原因统一进行公务用车改革,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压减公务接待支出,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部门 2021 及2022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9.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0万元,和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82万元,下降64.92%,主要原因统一进行公务用车改革,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压减公务接待支出,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统一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单位设备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9.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0万元,和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4万元,下降62.91%,主要原因统一进行公务用车改革,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压减公务接待支出,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部门 2021 及2022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

3.(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337.75万元整体支出情况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其中项目支出为市政广场改扩建项目、杨家岭白桦林主题公园项目、杨家岭白桦林主题公园临时弃土场建设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南山生态公园项目、2021年集中办公区补植项目、2021年宁县县城绿地补植工程、市政广场管理用房维修费、2021年市级救灾救助及灾后重建项目、生活垃圾运输费、和谐广场鸽舍建设项目、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项目、2020年城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购置费、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场地租赁项目、驻村工作队经费,涉及项目尾款1334.95万元,驻村工作队经费2.8万元,为2022年支付资金。2022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预算收支,故未开展绩效自评;2022 年度无国有资本 经营项目预算收支,故未开展绩效自评。

我局按照(甘发[2018]34 号)《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 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财发[2023]63号关于印发《宁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的通知,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从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运行监控、事后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进行全程参与,全方位进行督导检查,从评价开展情况来看,所有涉及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资金使用决策准确,支出规范合理,严格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支付要求,能够落实财政集中支付制度,落实项目进度支付,项目绩效评价科学规范准确。我局对涉及项目资金统筹兼顾,保障机关正常运行, 到达预期目标,收到预期效果。但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不足,对部分项目绩效评价理解定位不够准确,评价不够详细,今后将加大力度,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认真学习,完善我局绩效评价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按照(甘发[2018]34 号)《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 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财发[2023]63号关于印发《宁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的通知,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成立 部门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2022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从评价开展情 况来看,所有涉及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资金使用决策准确,支出规范 合理,严格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支付要求 ,能够落实财政集中支付制度,落实项目进度支付, 项目绩效评价科学规范准确。到达预期目标,收到预期效果。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1、建议加强对绩效管理培训,重点对绩效管理负责人和绩效管理者进行集中培训,让负责人意识到绩效管理必要性和重要性;2、 建立目标明确的绩效管理计划,保证每个环节有人负责,有人操作,分清角色,配备配足人员, 根据角色设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绩效方案,保证绩效评价提质增效,持续深入开展。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3、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整体绩效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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