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zjj000/20240301-00005 | 发布机构: |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生效日期: | 2024-03-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一级部门)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城市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2、承担城区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相关职责。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成已移交的公用道路、排(污)水管道、停车场、广场、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管执法及因出现人为破坏、自然受损.等无法纳入原项目工程的零散修补工作;负责公厕、公用照明、沿街指示标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管护、维修工作。
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编制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规划并组织建设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绿线控制和绿化用地的管理工作,参与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已接收的县城规划区内绿化苗木管理及养护工作。
4、监督管理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承担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及市政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
5、职能调整。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县城区域内行政处罚权,全域无垃圾工作中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的监督管理和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运营管理及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县城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等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县城区域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违法回收购买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水务管理方面县城区域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
罚权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6、会同审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过程跟踪、竣工验收、设施交接、运行管理等工作。负责供排水、输电线路、电讯电视光缆、 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燃气、物业等行业管网杆线等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和智慧城市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股室7个,(办公室、园林股、市政股、环境卫生队、综合执法一队、综合执法二队、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406.36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406.36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6.36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406.36 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085.36万元,占77.18 %;项目支出321 万元,占22.82%;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406.3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12.7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085.3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55.42万元,增长23.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环卫工工资列入在项目支出,本年度环卫工工资列入非统发人员基本支出。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3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5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21 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66.2万元,减少45.3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环卫工工资列入在项目支出,本年度环卫工工资列入非统发人员基本支出。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补助资金。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49.05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1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44.5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基数增加,事业单位医疗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312.7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2.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取暖费减少,城管执法支出减少。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 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6万元。
1.2024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2024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6万元,下降 83.8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2024年未预算培训费。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2024年未预算会议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 54.6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76万元,下降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48.2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2097.21平方米,价值224.75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8辆,价值314.4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4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选取1个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单位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项目名称: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补助资金
1、项目概况: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辖区内86万平方米的绿地面积和各种公共设施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2013年10月15日县长办公会议定。
3、实施主体: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全年安排321万元资金进行城市维护。
6、年度预算安排:全年安排321万元资金进行城市维护。
7、预期总体目标:目标1:保证城市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处理,维护及时;
目标2:项目实施后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升,提升县城的形象和品位,让人民群众满意;
目标3: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安全,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群众满意率高。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 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 100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一是部门绩效管理不够科学。有的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缺乏对应性、关联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二是管理措施不够到位。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差异,个别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控制措施、绩效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 %。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 1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目标设定不够合理。部门往往在设定绩效目标时,把年度工作任务重的重点内容直接用来作为绩效目标。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本单位决算及绩效信息均按照县财政部门要求,在县政府网站财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 1个,压减率5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2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9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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